为深入调查了解在新时代网络和新媒体环境中,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两新”)在利用和保护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完善文艺维权工作机制,提升文艺维权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文联组织团结引领服务“两新”的作用,经浙江省文联联系安排,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暴淑艳、维权服务处副处长李玉龙等于5月19日-21日前往宁波市文联开展了文艺维权专题调研。浙江省文联副主席,宁波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杨劲,宁波市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夏秋耘,协会工作部主任徐锦宝,宁波市电影家协会主席郑开颜、副主席吕军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小组先后走访了浙江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博地影秀城、上海森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宁波)、宁波亮剑互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宁波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锋尚锐志影视有限公司、创作空间等十余家“两新”创作基地和文化企业,与相关负责人和新文艺工作者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现场提供了维权服务和指导。
调研小组了解了“两新”在互联网和新媒体环境中进行文艺作品创作、传播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先进经验和做法;听取了他们对修订《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建议。
调研发现的侵权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网络和新媒体侵权现象依然非常普遍和严重,全面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采取维权措施比较困难。二是侵权主体个体化、分散化、隐蔽化是互联网和新媒体领域侵权行为一个显著特点,维权难度比较大。三是通过法律维权程序复杂、周期长、成本高、收益低,使被侵权人知难而退。四是使用者获取文艺作品合法授权的渠道不通畅,使用费用标准不够明确统一。
“两新”代表们纷纷表示,文联组织高度关注和关心“两新”的成长成才,使大家倍感温暖、倍受鼓舞,进一步增强了繁荣文艺创作,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信心和热情。对文联组织在维护“两新”合法权益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大家主要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希望文联组织加强对“两新”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希望上级文联组织加强对基层文联组织的维权工作指导,形成文联维权工作一盘棋格局;三是建议文联组织加强与网监部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国内外维权组织的合作等。
调研中了解到,宁波市文联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文艺“两新”工作,早在2017年便实现了全市148各乡镇(街道)文联全覆盖,成为浙江省唯一一个市、县、乡三级全部成立文联组织的地方,为团结引领服务“两新”筑牢了根基。此外,宁波市文联还在本系统内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