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华佗再世,崇洋都被医治……” 伴随着歌曲《本草纲目》的欢快旋律,众多网友跟随直播间中主播热情的口令,跳起了近期火热的毽子操。疫情之下,观看网络直播节目,跟着健身主播锻炼身体已经成为很多网友居家健身的首选运动方式。随着直播健身节目的火爆,在进行网络直播时,直接使用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是否合法,也引发了音乐人的思考。
先授权后使用
众所周知,音乐作品的使用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除了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等特殊情形外,若要使用音乐作品均需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健身直播中使用背景音乐自然也不例外。
是法定许可吗
作品法定许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作品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规定了严格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刊登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等四种情形。显而易见,直播主播并非录音制作者,直播平台也不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健身直播时播放背景音乐不受法定许可制度的保护。
是合理使用吗
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也需要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十三种情形。
主播在网络直播健身操中使用背景音乐,音乐与健身画面融为一体,已成为直播节目的重要部分和组成元素。在近期大火的刘某某直播间中,就使用了《本草纲目》《龙拳》等多首旋律优美、节奏明快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这种对于音乐的使用,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合理使用情形有着本质区别。而且,网络直播伴随着打赏、广告、吸引粉丝关注等营利性质,不属于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故此,在健身直播间播放背景音乐也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应先取得授权,然后才能使用。
创作靠心血,表演靠实力,每一首音乐作品都凝聚着音乐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在优美动听的音乐为健身直播节目的火爆增添助力的同时,我们也期待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能够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保护!
编写: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封面图片: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