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联出版[2017]35号
文联所属各报刊主办单位,各报刊单位(编辑部):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主流舆论,深入实施精品报刊工程,更好地发挥精品报刊引领示范作用,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氛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的推荐工作,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荐工作。
自荐单位报送的样报样刊要版本完整;推荐表各项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盖章齐全。报刊主办单位要对所属报刊推荐表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请自荐单位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自荐整体情况说明(加盖本单位和主办单位公章)和推荐表各3份(纸质和电子版)、参评样报样刊3套报文联出版办。
联系人:霍旭升 电话:59759338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7〕61号)
中国文联出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