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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剧目体系化建构及其评价标准

时间:2014年01月09日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张福海

  中国戏剧自20世纪80年代起即进入由近代性审美向现代性审美转向的历史变革时期;这是20世纪之初的戏剧改良运动打断古典戏剧进程而转向近代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然而30多年过去,中国戏剧在审美现代性的道路上徘徊难进,以至于某些地区和剧种出现老戏不老,新戏不新,创作观念陈旧,批评缺少应有标准的状况。

  要解决的问题固然很多,但是,根本性的问题是剧目的建设,因为剧目建设是剧院(团)的生命之所在。因此,演什么戏的问题,关键要制定出符合戏剧自身发展规律的整体规划和布局设计,也就是剧目的体系化建构,以及与之相应的批评标准的确立。这是戏剧建设的当务之急。

  历史上的“三并举”剧目政策

  剧目建设问题本是严格的学术性问题。1960年6月文化部针对全国戏曲院(团)剧目演出问题,提出“现代剧、传统剧、新编历史剧”(亦称“三并举”或“三套马车”)三者共存的剧目政策。作为戏剧建设的核心规划,其具体内容的表述是:“大力发展现代剧目;积极整理改编和上演优秀的传统剧目;提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创作新的历史剧目。”显然,这是以创作现代戏为重心、以改编和上演传统戏以及创编历史剧为辅的剧目建设方针。它的意义在于整饬和规范戏剧生态格局,确立戏剧类别性质,明确戏剧发展方向。这个剧目政策实施不久,即因文化大革命爆发而中断。

  1979年中国社会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阶段;1980年以来,戏剧的总体局面是:一方面,一些传统剧种在消亡,传统剧目大量流失,票房持续低落,剧院(团)持续亏负。另一方面是,自从2001年5月和2010年10月,昆曲和京剧分别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及2006年5月首批91个剧种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它改变了人们对“传统戏”的理解和认识;而社会的开放,使人们能够打开眼界,从而把自己置于世界戏剧的背景下来认识和评价自己;观众的审美情趣也由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直接影响了戏剧的命运。

  任何一种戏剧形态一旦不再能胜任一定历史阶段的审美要求,它的变革就到来了。“三并举”的剧目格局已完成自己的使命而走进历史并成为历史。然而,重建戏剧的新秩序却一直难产。

  当代戏剧剧目结构体系的构建

  戏剧新秩序的重建,其内在硬核是戏剧观的问题;“三并举”是以近代性的戏剧观建构起来的,而现今剧目的规划与重构,要解决的是戏剧审美的现代性或现代主义的认识问题。所谓现代性即是人性,所谓现代主义即是人道主义。具体说,它指向的是人的精神领域、人的心灵深处;在方法论上,现代性的戏剧是创造何种形式形成自身的抵达能力。

  根据以往的戏剧历史所提供的经验和自身发展的逻辑考察,我认为确立以“改本”为中心、古典剧目为遗产、创造新的戏剧形态为目的这样3个方面为内容的剧目建设的新的格局,是推动当代中国戏剧发展,回应时代审美要求的基本方略。

  以“改本”为中心,就是以拣选的古典剧目为本事,并视为题材或素材,从审美的现代性着眼,从思想内容、人物形象到表演形式、音乐设计、舞台美术等各个方面,给予创造性改造而完成的剧场意义上的文本。这个新,是旧戏新作,是翻旧成新,是由戏剧审美的现代性精神武装起来的戏剧。提出以“改本”为中心、走“改本”之路,是中国戏剧技术性强和规范化程度高的个性使然;另外,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戏剧创作因流于社会学层面而养成追风逐浪、急于求成的功利心态,造成戏剧建设缺失了必得经由的“改本”一环,故应补上。

  以古典剧目为遗产,指的是昆曲、京剧等所代表的古老剧种和剧目。非遗剧种的剧目具有“种子”的意义:它们的演出还应是学术性的,既可供专家、学者进行研究之用,也是用于专业教学的经典名篇,又是剧院(团)进行现代戏创造的资源、借鉴和参照。

  创造新的戏剧形态的剧目,指的是立足于现代题材所进行的新形态的戏剧创作。创造属于今天审美的戏剧新形态,是当代中国戏剧的理想和追求。但是,新形态的戏剧创造绝非朝夕之功所能奏效。历史上昆剧形态的形成,欧洲音乐剧从草创到成熟,都是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完成的。中外戏剧史经验告诉我们,眼下新形态戏剧的创造,首先应该是探索的、实验性的。这种探索的、实验性的戏剧创造本身必将成为激发广大戏剧工作者的智慧和才情的动力,以为今后新剧种的形成找到可能性的途径,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以“改本”为中心、古典剧目为遗产、创造新的戏剧形态为目的这种剧目建设的基本结构设计和布局,是中国当代戏剧建设的一个体系化的构成。进一步说,以戏剧审美的现代性为主导的剧目结构体系,将在戏剧舞台艺术上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现代审美景观:既有古典的又有现代的,既有翻旧成新的“改本”,又有“改本”的旧戏新作,既有实验性的,又有“博物馆”的。如此,中国戏剧在实现其审美现代性的进程中就将以自己的创造力量汇入世界戏剧潮流,为人类的戏剧审美做出应有的贡献。

  剧目评价标准的确立

  中国戏剧剧目结构体系的建立,必然涉及美学评价问题。评价要有尺度、要有准绳,这个尺度这个准绳就是标准;而标准的确立乃是戏剧获得自身价值的根据。

  中国戏剧史上曾在不同时期创造过不同形态的戏剧,而根据不同形态建立的审美标准都是十分鲜明的。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论》、明代王骥德的《曲律》、清代李渔的《李笠翁曲话》等,都可以看做是关于各自时代戏剧标准问题的论著。近世以来,中国戏剧从古典转向近代后在形态上出现了多样化,越出了古典戏剧既成的标准,形成了“古典派”和“革新派”两个基本阵营。两个阵营常出现如“像不像京剧”了、“叫不叫昆曲”了云云的争端。实际上是用古典戏剧的一个标准来衡量不同的戏剧现象,这样的衡量也就成了无星之秤,事实上等于没有标准,客观上阻碍了戏剧的创造和发展。

  鉴于本文提出的剧目结构体系和所体现的审美层次的多级化,本文认为,戏剧审美标准的建立也应是多元的。如“改本”的评价标准,是以现代美学精神和采用适量的新的表现方法对古典剧目翻新重作。这是“改本”的基本评价标准;对作为遗产的古典剧目,其评价标准是建立在古典剧目原真性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它的演出是古典剧目的重现和复活,即文学、音乐、表演、服装、化妆、道具、布景都应是遵循古法、从古法中得来,具有高度的历史真实性,从而展现古典戏剧之美。这是古典剧目的评价标准;新形态的剧目,对它的评价标准是立足于现代审美观念,立足于现代题材,创造新的审美范式,重在试验,重在创新。评价的标准既定,批评的尺度亦在此基础上得以确立。

  剧目结构体系评价标准的确立,其要义在于强调体系中剧目的各自地位和价值,分清各自存在的空间,明确各自的发展方向,激发自身的内在力量;剧目结构体系谋求的最终目的,就是各个不同戏剧种类创造发展,戏剧形态多元共生共存。戏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相互映照、迥然生辉的崭新局面。

  中国戏剧正在经历着千年未有之变局,其根本动因是人们对戏剧现代性审美的企盼。戏剧运动的规律证明:穷则变,变则通。因此,构建我国现时期戏剧剧目的结构体系,重建与再造中国戏剧,实现中国戏剧的现代性,以期回应时代的命题,这是当代中国戏剧走向变化通达、慧命长存的重要途径。


(编辑: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