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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静之:《我爱桃花》是生长式的,像一棵树

时间:2013年03月25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郑荣健

话剧《我爱桃花》演出十年,版本无数,成为“作家写话剧”的成功典范

邹静之:《我爱桃花》是生长式的,像一棵树

话剧《我爱桃花》剧照

   

  ◎我看过四五个版本的《我爱桃花》。这些版本,一种是偏正剧色彩的,以北京人艺为代表,包括龙马社和哈尔滨话剧院的;一种是偏喜剧化的,更反讽,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何念导演的这一版。说到满意,我最大的满意是这个戏可以这么排,也可以这么排,甚至还可以那么排。

  ◎我认为,话剧可以相对完整地再现一个编剧所要展示的初衷和展示出来的才华,而电影和电视剧则相对受限制。电影电视剧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它们是一样的。而话剧,这批人演的,跟那批人演的,都不一样。比如这个演员今天的爆发力特别强,展示出来,让人觉得光彩,最后文本都变得不重要。像黄盈导的《花事如期》,最后演员像插上了翅膀带着剧本走,让人感觉很舒服。那种快活,是对创作艰辛的很好回报。相比之下,这可能也是话剧最迷人的地方。

 

  前不久,由邹静之和刘恒、万方共同创立的戏剧龙马社让邹静之的话剧处女作《我爱桃花》第5次登上了国家大剧院的小剧场;首都剧场也迎来了该剧演出的第200场。龙马社成立5周年,《我爱桃花》也迎来了它的10周岁生日。诞生至今,《我爱桃花》被全国各地的剧团以各种方式演绎着,从二维版到三维版,从喜剧风到正剧风,不同的导演、不同的演员,让这部剧成了“作家写话剧”的成功典范。日前,记者对邹静之进行了专访。

  记者:《我爱桃花》是一个委约作品吧?

  邹静之:可以这么说。是这样的。2001年冬天,北京人艺请我、刘恒、毕淑敏等几位作家吃饭,吃人艺有名的涮羊肉,晚上看《茶馆》。请吃饭的目的,就是希望作家给他们写一些戏。那天晚上看《茶馆》,我心境摇摇的。小时候,一直觉得人艺是殿堂,看人艺的演员觉得很神圣,突然人艺让我们写剧本,就有一种兴奋的恍惚。后来,几位作家里头,我大概是第一个响应的。当时北京人艺副院长任鸣心脏不好,住院了,我跟他通电话。他问我,你想写什么样的戏?我就一气儿给他说了三个选题。有一个选题,我至今还记得,是我看了一个纪录片得到的启发,讲一个农村孩子考上了大学,要入学了,所有亲戚都来了,就在那算账,算得很热闹,说这个要多少钱,那个要多少钱,车票多少钱,见了老师要给见面礼吧,那得多少钱,算得很细,非常精明。最后有人问,那你现在有多少钱。他说,我一分都没有。也就是说,他对各种花销很清楚,但手里没钱。当时我就很想写一个这样的小剧场话剧。还有就是《我爱桃花》,当时我就讲了开始的一个帽子。还讲了一个,我忘了。当时我把“球”踢给他了,说你要我写哪个?结果他又把“球”踢回来了,说你自己想写哪个?我回答说,我想写《我爱桃花》。他便说,那你就写《我爱桃花》吧。

  记者:《我爱桃花》是您创作的第一部话剧,想必有更多的不一样的体会。

  邹静之:写《我爱桃花》跟我后来写别的戏不一样。后来我写戏,是想得差不多了,就写一个大纲,人家看了一目了然。《我爱桃花》呢,开始就只有一个开头,后面怎么写,我不知道。那是我第一次写话剧剧本,也不会写大纲、做戏剧分配,都不会。但特别奇怪,当时写这个戏吧,全部完成好像只花了一个星期。所以我就特别喜欢金圣叹的那句话:“写作不必胸有成竹。”它的那种偶然性产生,是很神来的。《我爱桃花》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偷情又误会而产生的杀人事件。杀你不行,杀他不行,那么刀在谁手里,那你自杀吧,也不行,怎么办?哎,误会了嘛,把刀插回去,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情人还是情人,夫妻还是夫妻,你还天天晚上回来,我还天天跟他约会。观众看到这里,总觉得行了,不,更坏了,因为杀人的念头已经产生了。佛教里有一个说法叫“护念”,就是护住自己纯正的念。为什么?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曾产生过恶念,但往往就在闪念之间给止住了。如今念头出来了,念头没法插回去,让人很困惑。所以这个戏,是什么感觉呢?我原来写诗,常常有这样的体会。打个比方说,你看见尘土里有一颗珠子,你去捡,哎,还有一颗,一颗一颗一颗,拎出来了一串。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像一棵树,分叉了,伸出来伸出来。我没想到,第一次写出来的剧本居然演10年了,好像比后面演的戏都好。我觉得,有一点特别重要的,是它的生长式,而不是模子式。过去北京有一种养蝈蝈的葫芦,把蝈蝈葫芦扣在模子里面,然后蝈蝈葫芦就长成了模子那个样子。我这个完全是天然的。所有的观众都会感觉到,这种偶然与天然的感觉,跟刻意是有区别的。

  记者当初为什么用桃花这个意象?

  邹静之:在中国古代,桃花就是男女情感的代名词。像桃花运、桃花劫、桃花煞、命犯桃花等等,说的就是男女情感。当时我提出用“我爱桃花”时,大家都觉得很好,说话剧就应该叫“我爱桃花”这样的名字,一看就知道一个大概。这是中国独有的感觉。

  记者人艺版本和龙马社版本并不一样,比如后来的第三维,创作时就有吗?

  邹静之:创作时没有。其实,我创作这个剧的时候,受到了电影《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影响,有了这些戏内戏外的感觉。其实也不是戏中戏,你要说它是三一律的戏也说得通,但它是一个变体的三一律。它的背景可以在唐朝,可以在当下,说的都是一个事。事没有障碍,无非是调出调入,扮演的角色有所变化。后来任鸣说,能不能再加一维,变成戏中戏中戏。这个想法对我有挑战,但我想,没问题,就回家琢磨,又加了一维。后来龙马社排出了三维版本,很多年轻人都很喜欢。我觉得,二维版更加自然、通俗,三维版可能稍微有点牵强。但是,三维版的台词至今都是我写的话剧里我最满意的。

  记者:《我爱桃花》增加了第三维,是否有往大剧场上走的考虑?

  邹静之:我曾听北京人艺的一位演员说,这个戏,就是一个大剧场戏。实际上,当时我对大剧场小剧场没概念,这戏人少嘛,感觉上像更适合小剧场。但是,人多人少没关系,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上演的版本就用的大剧场。我们龙马社的版本在北大百年讲堂演,2000多人的礼堂,整场听了非常过瘾,也是大剧场的戏。演《花事如期》,也是2000人的剧场。后来我发现,《我爱桃花》走大剧场,根本没有问题。而且,我现在越来越有这样的感觉。假如一场话剧的观众有500人,10场就是四五千人,100场四五万人,这跟一部电影首映当天几十万人根本没法比。但我想,一部话剧要成为经典的话,最大的野心就是能够一年一年地演下去。我对剧场没有要求。我听说,演《闻香识女人》的帕西诺,还有德尼罗,他们演话剧就在小剧场,不在大剧场。后来我觉得,可能小剧场的感觉更好。大剧场给人的感觉,就是,哦,我是来看戏的。小剧场往往给人一种亲近,使人失神。而且我觉得,使人失神是话剧最重要、最具魅力的地方。看戏对一个人创作的推进也特别大。

  记者:“桃花”有很多版本了,哪个导演的诠释更符合自己创作时的想法?

  邹静之:我看过四五个版本的《我爱桃花》,还看过一些大学生自己排的版本。真的很难说,各有各的好。我看的四个版本,有哈尔滨话剧院版、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版、北京人艺版、龙马社版,算上第五个的话,还有一个北大学生演的。这些版本,一种是偏正剧色彩的,以北京人艺为代表,包括龙马社和哈尔滨话剧院的;一种是偏喜剧化的,更反讽,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何念导演的这一版。我最早写这个戏的时候,充满了反讽,很有解构主义的味道,包括角色念的那首诗,在我的感觉里,都不是正常念,而是像花旦彩旦那样念。说到满意,我最大的满意是这个戏可以这么排,也可以这么排,甚至还可以那么排。

  记者您在写话剧的同时,也创作影视剧本,比如电影《一代宗师》。戏剧创作与影视剧创作有什么不同?对您来说,它们的魅力在哪里?

  邹静之:电影、电视剧更是一种强调合作的艺术门类。我个人认为,话剧可以相对完整地再现一个编剧所要展示的初衷和展示出来的才华,而电影和电视剧则相对受限制。电影电视剧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它们是一样的。而话剧,这批人演的,跟那批人演的,都不一样。比如这个演员今天的爆发力特别强,展示出来,让人觉得光彩,最后文本都变得不重要。像黄盈导的《花事如期》,最后演员像插上了翅膀带着剧本走,让人感觉很舒服。那种快活,是对创作艰辛的很好回报。相比之下,这可能也是话剧最迷人的地方。

  记者:《我爱桃花》演了十年,演了那么多场,也有了那么多的版本,目前它的授权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受到侵权,又是怎么应对的呢?

  邹静之:这个问题,也是我特别想说的。目前为止,除了前面提到的授权版本,我听说,在西安、宝鸡、江西、贵州都有剧团在演这个戏,最近在微博上看到,说福建的一个剧团也要演。一个戏能够被那么多剧团演,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奢望,我挣的稿费最多的,是上海,虽然他们演出的场次并没有多少。有的剧团多的给了1000块钱,有的也就象征性地给了1块钱,而且我也都没拿,留给他们置办舞美了。但是,就连这样,很多剧团都不能做到。有的跟他们联系上了,跟我们说,哎呀,不知道怎么联系上你。现在通讯这么发达,还会找不到我吗?我在新浪也有微博,有很多粉丝。还有的跟我们说,哎呀,我们很困难。都知道很困难,我也没有太高的要求,只希望他们能够履行几条:第一,你赢利之后,应该付给我相应的稿酬,不赢利不算,这是最基本的义务。第二,大大小小的剧团演都没问题,演不怕,我最基本的要求是,你演的时候,寄一个节目单给我。至少让我们龙马社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话剧团演过这个戏,也算是《我爱桃花》的一个履历。但连这个都不做,我觉得有点过分。比如说,你可以给我一纸文书,我可以先给你们演50场,但如果演到100场了,你还不给我稿费,我觉得不仅是对我,对整个编剧界来说,都是开了一个坏头。


(编辑: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