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拍卖的风险分析
上图:王羲之《兰亭序》,选自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主编,荣宝斋出版社出版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国书法》一书。
在投资艺术品的过程中,始终有风险伴随。2012年春拍大幕将启,并将向理性、有效性回归,大家渴望一个健康的常态市场,这就更加需要懂得如何规避艺术品拍卖中的诸多风险。
讲到风险,在过去30年中始终是收益大于风险,这让人们反而把它作为另外一种风险对待,认为是一种交易机会的风险。从不值钱到值钱,再到特别值钱,这30年是我们买艺术品最好的时机,如果2009年之前没有很好地把握住这个机会,实际上是丧失了一个非常珍贵的交易机会。2009年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遇到了亿元时代的行情,把市场推到了一个高峰,实际上这时风险已经出现了。去年秋拍时市场有一点寒意,也说明市场给大家一个提示,确实风险可能已经大于收益了。
究竟谁有鉴定话语权?
在具体交易当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技术性风险,最主要的就是鉴定。
提到鉴定,就有一个鉴定权的问题。我粗略列了一下,大概有5个方面的话语权: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学术机构、市场、个人。这其中,很大问题是鉴定权的分散。我们在不同语境下、不同环境中,在确定相信谁的情况下才能够去讨论这个问题。谁有话语权,或者谁在某一个范围里面有话语权,他就是鉴定人。你到了法院,当然是法官有话语权;到了文化管理部门,当然是官员有话语权;到了学术机构,当然是学术权威有话语权;在市场里面,钱就是话语权;当然到画家家里,话语权就是画家,画家去世了,他的家属就是有话语权的人。所以,在不同场合拥有话语权的人是不同的。
艺术品鉴定应该遵循的是艺术科学,是以艺术经典为标准的。首先,要看一件艺术品到底有没有文化价值。《兰亭序》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哪怕是临摹的在市场上也认为很值钱。其次,还有其他的科学方法作为补充,包括文献、传承、历史记录,都是非常有利的佐证。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怀素《自叙帖》由于“双钩填墨”是复制品,但台湾“故宫博物院”对其用100倍放大镜观察后并没有发现“双钩填墨”,起码推翻了这一观点。学术研究是在不断趋向于真实,因为毕竟我们不能还原到历史的那一刻,不能穿越,只能是趋向于真理、接近于真理。所以我们不主张学术鉴定只能一家言,我认为百家争鸣是可以的。
为什么社会公众不肯把鉴定权给画家?因为画家本身是利益相关人,涉及私利就不能作为公正的判断人。从这儿出发我们也就知道,社会公众也一定不会把鉴定权交给拍卖公司,因为拍卖公司也是利益相关人,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很难相信它是公正的。
市场中所谓的鉴定,充其量是有偿咨询和无偿咨询。如果你针对这种咨询鉴定意见去购买艺术品,并因此做出了决策,是没有人赔偿你损失的。市场交易往往是定而后鉴,其中的风险很多是无法预知的,市场上的鉴定意见就是“信不信由你”,所以这种鉴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实可有可无,更像是疑似的认可。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