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走出去”要一步一个脚印
对外文化贸易已成为中国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方式。虽然如此,与货物出口是全球出口第一大国,并长期保持顺差相比,文化贸易却存在严重的贸易逆差。而且,中国出口的文化产品中,有50%以上是游戏设备、文教娱乐和体育器材,而非版权出口。
面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包括新闻出版、电视、电影、演艺、动漫、艺术品、网络游戏在内的七大产业已经取得了一些发展。首先,文化企业在出口产品方面日趋多元化,例如,我国向境外输出的剧种曾以古装为主,包括武侠剧、历史剧和名著改编剧等。近几年,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境外市场越来越青睐国内的当代剧,包括都市剧、家庭伦理剧、话题剧等。《蜗居》、《杜拉拉升职记》、《裸婚时代》、《媳妇的美好时代》等当代优秀影视剧不仅远销海外多个国家,而且与古装剧版权售出价格的差距逐渐缩小。其次,在现代营销和运作能力方面逐步提升,中国的演艺企业适时求变,通过联合创作、合资、购买剧场等方式,积极地向海外拓展。再次,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日趋明显,中国艺术品市场在2012年拍卖成交额缩水44%,电影产业和动漫产业在和国外影片竞争方面也显示出弱势。
“文化产业最根本、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文化资本,或者说是创意能力。文化的创意和创新离不开价值的引导,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不单是技术上的提升和产业上的转型升级,内容的缺失、价值的迷失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问题。”
在我国,文化企业几乎没有长期对外发展战略,不肯花功夫开发国外消费市场、培养消费习惯,因而总是无法摆脱“随大流”的命运。说到底,文化企业的发展成效不是立竿见影的,切不可急功近利。从内因来看,人才资源的培养和保护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从外因来看,我国文化企业中,数量占优势的中小企业大多市场准入门槛低、融资难度高,文化创意产业市场风险高,创意被接受意味着巨大的利润,不被接受则损失惨重。
相较于以往大多以劳务输出和产品销售模式参与文化产业贸易分工的情况,近年来,我国文化企业更加主动地利用国际化商业平台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实现海外销售和发行,或通过联合创作、合资经营、购买剧场影院等方式谋求海外发展,但是从企业整体的国际化水平来看,距离企业直接投资进入国外市场,自主开发文化产品,并与当地文化企业竞争,走向价值链的高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编辑: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