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搬运工”惹怒传统媒体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
就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展开之时,一个叫作“今日头条”的手机App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先是曝出其获得1亿美元融资,再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文章被起诉侵权,后又被《新京报》禁止未经授权使用其作品。
近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国家版权局收到了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的投诉后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新闻搬运工”惹怒传统媒体
近年来,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网络媒体蓬勃发展,使得网络媒体未经许可转载传统报刊新闻作品的问题日益凸显。传统媒体耗费人力物力采写的原创新闻,被网站肆意转载,事先不经授权,事后不用付费;甚至连单位、作者的署名权有时也被剥夺。传统媒体起初还申诉维权,但收效甚微,于是,网络媒体对随意“搬运”行为越来越心安理得。有评论指出:这十多年高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业,可谓“草莽”时代,是以严重忽视甚至侵害知识产权为代价的。
事实上,网站对报纸新闻作品随意转载、摘编的行为相当普遍,许多被转载的作品,未经权利人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甚至没有注明作品出处和作者署名。转载过程中,随意删改作品标题及任意篡改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甚至危及名誉权。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日头条”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搬运”掩盖不了侵权事实。
传统媒体早就被“新闻搬运工”们激怒了,但维权之路并不好走,甚至略显无奈。2011年之前,《新京报》曾对网络新媒体提起过3起版权官司,因涉及的新闻作品有7706件,《新京报》被要求 “一篇一起诉”,这直接导致《新京报》放弃维权。即便有传统媒体胜诉,获赔金额也远低于预期。
网络媒体不能心安理得
尽管随意转载别人的作品涉嫌侵权,但网络媒体似乎已习惯成自然,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逻辑。有的网络媒体认为自己使用传统媒体的作品是扩大了其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或者在转载后付费了。它们把这些视为可以转载的理由。
对此,于慈珂进一步指出,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先许可,后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之外,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使用了作品,不论是付费还是不付费,不论是营利性还是公益性,使用作品必须先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先许可,后使用”这项原则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是适用的,没有例外。在法律规定框架下, 未经权利人允许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样的情形下,网络媒体依然心安理得为自己找理由的态度显然是不可取的,可取的做法是增强尊重版权的意识,主动自查自纠,积极与传统媒体开展版权合作,逐步建立健全授权使用付费机制,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政府主管部门“亮剑”
继针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开展“净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又乘势而上,积极部署启动了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亮剑。
据介绍,“剑网2014”专项行动目前处于发动投诉举报、开始部署清理检查阶段。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收集线索,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国家版权局正在对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进行梳理和核实。从目前投诉和举报的情况看,文字、影视、音乐、游戏等作品依然是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因此,这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于慈珂表示,对于那些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国家版权局将直接查办。其余案件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转地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各级版权行政机构一定会加大力度,敢于碰硬,通过案件查处推进网络版权保护,切实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对于涉嫌触犯刑律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