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公众质疑的“黄河女儿”宋庆龄巨型雕像
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打造城市特色文化的需要,与城市广场热、地标性建筑热相连,以城市雕塑为代表的公共艺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于是,风格各异、形体不一的公共艺术品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占据了大大小小的城市公共空间。但近一两年内愈来愈多的质疑与批评声音逐渐暴露出中国公共艺术繁荣表象之下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西方公共艺术基本是城市管理者、投资者(开发商)、艺术家和公众等四方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在中国上述四方因各自不同的权益诉求而对公共艺术的理解与认知远未达成一致,许多公共艺术所必需的“公共性”与“艺术性”在多方权力话语的角力与博弈中丧失殆尽。在笔者看来,中国当下的公共艺术创作大致存有如下三重权力话语:
第一,政治权力话语。一般而言,公共艺术的立项和公共工程的召集往往由有关政府部门来承担。政府部门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美化公共空间的需要,确立公共艺术项目,然后以官方任命或公开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适的艺术家进行方案拟定与艺术创作。公众作为公共领域的享有者参与和监督方案的论证与工程的实施,政府则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宏观的调控。即是说,在比较成熟完善的公共艺术生产机制之中,政府机关在名义上是公众意见和利益的代表,担当公共艺术的召集人和社会资金的执行人。
由于公共艺术传入中国的时间较短,在中国尚未确立成熟完善的公共艺术生产机制,有关部门往往会根据现实需要,从项目的设立、艺术家的人选到方案的确定直接予以落实,而无意间忽视了公众的意见和要求,造成公众声音的缺席。当然,此类艺术在中国当下已愈来愈少。当下较为普遍的,是出于打造新型城市地标与城市文化形象的功能需要和招商引资的经济考量,许多以公共艺术代表的城市文化建设盲目跟风,从宏观的主题、风格到具体的材质、形制等皆依据上述标准来确定,使得一些公共艺术变成某种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
第二,资本权力话语。公共艺术的工程资金来源除了政府的政策资金之外,大多数源自艺术基金会或企业的赞助和个人性捐助。但与西方相比,中国缺少名目繁多的艺术基金的支持,如果政府并不出资的话,只得依赖于企业、公司或私人赞助,而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赞助艺术项目,政府并不为其免税。所以,中国的公共艺术项目,一旦企业或私人参与赞助,势必潜藏着某种资本权力话语,在创作时必须充分考虑赞助商的“资本利益”或“公司形象”,否则企业或私人会认为无法得到预期的“回报”而选择退出。如此一来,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度和公众的集体意愿表达势必受到极大的限制,公共艺术作品也因掺杂了过多的资本元素和商业成分而导致公共性与艺术性的降低,表现出明显的商业化和同质化趋向。
所谓“商业化”,即是指公共艺术作品已超出单纯的艺术品范畴,而成为一种带有广告宣传意味或可供消费的文化商品。所谓“同质化”,是指公共艺术作品在资本逻辑的统一改造之下,丧失了其本应有的地域文化特色和艺术家个人风格,而表现得犹如同一生产线制作的批量化商品。近年来,各地的房地产商为标榜浪漫舒适的西方生活品质,刻意营造居民社区的欧式风情和艺术格调,而在社区公共空间创设的众多庸俗而雷同的西式古典雕塑,即是资本权力话语支配下的公共艺术败笔。
第三,观念权力话语。公共艺术家是公共艺术方案的提供者与实施者,其在公共艺术创作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程度上,公共艺术家对于公共艺术的认知程度与创作能力直接决定了公共艺术的成败。因此,公共艺术项目中最关键的环节便是公共艺术家的选择。公共艺术家的选择,通常包括公开招标筛选论证和相关部门直接委托两种途径。目前国内以后者居多,尽管该途径简便易行,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某些业余艺术设计者借助各种“关系”和渠道混迹其中,滥竽充数;其次,助长了某些艺术家的专家或精英主义心态。某些艺术家虽未有多少公共艺术实践经验,但因获得政府部门的信任与授权,而在创作上表现得高度自信与极度自我。他们或是持守固有的创作理念,依然按照以往架上雕塑/室内雕塑的创作习惯,追求个人化的风格与自律性的形式表达;甚至直接以艺术精英自居,拒绝了解和聆听公众的群体意愿和审美需求,以至于某些所谓的公共艺术作品与博物馆艺术或室内雕塑等无异,充斥着艺术家个人的艺术观念与美学主张的表达,带有强烈的精英化和个人化色彩,而与公共空间和公众生活无涉,造成某种“视觉独裁”和“观念暴力”。
应该说,上述三重权力话语在中国当下的公共艺术创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方为争取自身利益或自我声音的最大化而不断强化各自的主体意志,这势必构成对“他者”权益的侵犯与挤压,最终无论哪一方胜出,或未能有效平衡各方的权益,都将造成对“公共性”的破坏,并最终导致公共艺术项目的失败。所以,欲改善中国公共艺术的乱相与现状,社会上下各方必须加强有效沟通,统一认知,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公共性”与“艺术性”兼备的公共艺术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