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文学:忠实与超越之美
电影×文学:忠实与超越之美
——影评家周黎明的“答疑解惑”
《白鹿原》是近年文学改编成电影的艰难尝试
《安娜·卡列尼娜》已被无数次搬上银幕,最近又被英国导演乔·怀特改编
电影能够为文学带来什么?
文学能够为电影带来什么?
文学与电影有天然的密切联系——文学表达的是文字的、静态的美;而电影是感官结合的体验,动态的美。从《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到最近的《安娜·卡列尼娜》《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了不起的盖茨比》,再到国内的《霸王别姬》《白鹿原》……电影创作离不开文学,电影也让文字走得更远。小说原著赋予了电影简洁的故事框架、鲜明的主题和生动的人物形象;电影则将这些延伸成影像,满足了人们的感官需求。被称为“中国的罗杰·伊伯特”的著名影评人周黎明在日前的一次讲座上,在对电影与文学的关系做了有趣的比较和案例分析后,更对当下影视业的现实问题做了颇有价值的解答。以下是其与听众问答的部分内容。
小说一直是电影改编的重要素材,根据美国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即将在中国上映
在中国,职业影评人不超过5个
问:在当下这个影像爆炸的时代,很多人习惯先通过文字了解一部电影,然后再用观看这样一种方式。那么是否可以探讨一下,影评人在中国有没有可能把它变成一个职业化的培养方式?中国影评人的生存状态是怎样的?
周黎明:首先,我想说在中国不要立志于当影评人,它的确不是个好职业,甚至称不上是一个职业,严格地说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职业影评人。职业影评人的首要标准就是必须要独立,在西方,影评人绝对不会受雇于某个电影公司,不会说电影公司发红包让你说好话你就说好话,职业影评人受雇于媒体,影评人对它受雇的媒体以及媒体的读者服务,完全是两条线分开的。但是不幸的是,即便是在美国,原来有300个职业影评人,因为最近几年纸媒的不景气,有一半多都被解雇了,丢了“饭碗”。可以说真正意义上以写影评维生的人是非常非常之少的,国内我能数得过来的相对职业的影评人绝不超过5个。
从另一个角度说,有一部分影评人写影评,他是希望能够进入影视这个行业,影评写得好的影评人,自然对电影的欣赏能力和水平都是比较高的,再慢慢转向创作,其实这中间是没有鸿沟的。在美国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在法国非常多,我们知道的几乎所有法国“新浪潮”的创作主将都是写影评的高手,是《电影手册》这样的独立影评刊物培养出来的。当下由于影像技术更易于获得,比如拍摄、剪辑原来都很昂贵,但是现在拿一部手机就可以拍出一部电影,在笔记本电脑上就可以剪辑完成,所以拍电影的门槛是大大降低。我是在想,无论是创作欲望来讲,还是实际获得的报酬,可以将写影评作为一个起步,一个锻炼,可以从写剧本开始,而写剧本的一批人当中很可能有一批人是可以当得了导演的,那么也就此可以发掘出潜力来。
我本人也不是以写影评为生的,因为实在很难以此养家糊口,我有一份英文写作的职业,因为那份职业使得我可以在写影评的时候保持客观和独立。
以美剧《新闻编辑室》为代表的英美剧越来越具有文学价值
英剧美剧走向思想的纵深处
问:将影视改编成文学是否也是一个方向?另一个问题是,现在人们已经习惯用影像以及别人的经验去了解这个世界,越往后这种趋势越严重,比如以前的作家他都是自己去体验生活,未来的作家会不会是通过电影去体验别人的情感,去虚构和写作?
周黎明:有不少影片如果故事是原创的话,会同期写成一个小说,然后在影片上映时出版,通过电影宣传的势头,也可以把小说热销出去。但是这样的小说,基本上是没有太多文学价值的。刘恒既写电影剧本,也写话剧剧本,他说过很有意思的一句话:我写的话剧剧本每演一次是在给剧本增值,而电影剧本写完之后拍成电影,就进入了坟墓,它的价值已经到此为止了。
第二个问题中提到的这个趋势应当说是跟这个市场有关,比如你花一年、两年写出的一部小说非常幸运地被出版社选中出版了,一本也就获得3000元至5000元的稿费。而如果写成剧本能卖出去的话,就是几十倍的价码,电视剧会更高。在金钱面前,可以想见,大部分有些才华的人,会趋向于写影视剧本,尤其是电视剧本。这个就是市场决定的,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去看书,觉得生活压力很大,看书很累,因为文字是需要脑海里翻译成影像的,这道工序是需要教育修养和理解力的,影视剧已经做好了影像翻译这一个步骤,看一看既省力又过瘾。在我看来现在中国大部分电视剧是没有太多营养的,只是一个消磨时间的手段。我认为,作为一个年轻人,在文艺方面有所追求的话,你就应该抽出一定的时间贡献给文字,因为文字的美妙是影像绝不会取代的,正因为文字需要翻译,会在脑海里畅游形成一种想象,而这就是对你想象力、创造力的考验与锻炼,锻炼得多了,文字的创造力就会强化。我们的这个时代,随处可见的手机视频拍摄,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甚至是导演,相信在未来的十年内,这种趋势会更加强化,但是文字是无法取代的。
有一个火种,在我看来可以给写影视剧的人以希望,也就是美剧和英剧。近十年来,美剧和英剧越来越具有文学价值,它不再是面对普通大众的一个载体,逐渐变成了一个面向精英的载体,也就是从人物的塑造以及思想性的挖掘方面,不断的提高,获得了以前的电视剧完全望尘莫及的高度,甚至从某种程度看它超越了电影。最近大家流行看美剧、英剧,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它所呈现的深度实际上是嫁接了文字和影像。像《新闻编辑室》和《白宫群英》的编剧艾伦·索金,绝对是顶尖的戏剧编剧。
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近年大获成功的根据文学改编的作品
李安也会输给《小时代》
问:我妹妹上初中,她对《小时代》喜爱得不得了,而我对这部片有极不同的看法,不知怎么跟她沟通,想从您这里获得答案。您对当下中国电影的现状有什么看法?
周黎明:先说我对中国电影当下的看法,在我看来这两年中国电影是走上了一个良好的轨道。这个轨道就是类型化,从《失恋33天》开始。中国的电影界从这部片开始意识到中国式大片,尤其是古装大片,有可能是一条死胡同。从2002年《英雄》开始,中国电影走了将近10年的大片路线,这里面有两层原因,其一:是希望能够与好莱坞大片抗衡;其二:盗版,这个说得比较少,因为大片的视听效果更能吸引观众去影院体验身临其境的感受。去年的《泰囧》到今年的《北京遇上西雅图》《致青春》《中国合伙人》都是“走”的类型片套路,这些影片从思想艺术性来讲没有那么高,首先源于追求没有那么高,没有说我就非要做一部传世的作品,只是做一部让观众有共鸣,或者感到过瘾的作品。现在我们知道,对抗好莱坞得有拳头产品,这个产品不是中国式大片一条路,或者只拼两三个导演,而是需要一大批的导演,50个甚至是100个能够拍类型片的导演。像徐铮、薛晓璐这样一批导演,他们对类型片是由衷地接受的,他们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但现在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类型片有不少像《泰囧》《北京遇上西雅图》这样称职的,也有一些从技术、叙事、更不用说思想性上并不称职的类型片,却获得了巨大的票房,包括美国的《暮光之城》系列卖得非常好,但是年年得“金酸梅”奖,作为商品它是成功的,但是作为文艺作品它是不合格的。从段位上来讲,李安作品的段位高得很,但是如果李安的作品碰上今年暑期档,它在市场上也会输给《小时代》,这个就是现实。“粉丝电影”完全可以做得更努力、更好,对青年一代有很好的影响,比如好莱坞大片,有不少影片的定位就是13岁男孩,但是投资方、创作者都会花尽心思想把这一部拍得如何更好一点。与此同时,投资方和创作者心里都很明白,这部片就是让观众开心开心、然后片方赚些钱,他们不会拿这个作品跟《教父》去比。所以,我们的投资方应该也两条腿走路,比如好莱坞的片方夏天商业片赚钱了,就会想要在冬天赚名声,要投资一些真正有艺术价值的片子。我认识一个中国投资方,他投的一部片赚了很多,但他一直耿耿于怀地跟我说很后悔之前投钱拍了一部获得过金马奖的艺术影片,这部影片投资成本只有500万元人民币。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看到的就是利益最大化,回报最大化,虽然已经赚了很多钱仍然会觉得投不赚钱的艺术片是一件极为失败的事情。
电影《暮光之城》根据同名小说改编,颇受年轻观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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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黎明(Raymond Zhou),双语作家、文化评论人、影评人,毕业于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获MBA学位。常年为中英文报刊撰写专栏,包括《看电影》《中国日报》《名Famous》等。每年撰写并发表中英文文章各百余篇,已出版《2008中国时评年选》《你的,大大的坏:远离标准答案的影评》《影君子》等18种著作,其中英文著作三种。每年参与电视及网络访谈节目百多个,以及各种论坛、电影节、电视节目及其他文艺领域的座谈和咨询,担任嘉宾、策划或主持。评论的题目涉及电影、电视、戏剧、古典音乐、文学及社会文化,尤以跨越中西文化的内容见长。被《洛杉矶时报》(2012年3月10日)称为“中国的罗杰·伊伯特”。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