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袁震宇)如果说文化是人类的精神家园,那世界遗产就是这个家里最耀眼的装饰品之一。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内容,此后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40多年来,全球范围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制度,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不过,专家指出,当前世界遗产保护仍然面临多方面的严峻挑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多管齐下,不仅要完善法律制度,更要加强教育引导,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面临严峻挑战
南美文明古国秘鲁是古印加文化的发祥地,其境内一些文化遗产正受到大自然的侵蚀。例如,由于气候变化导致该地区降雨增多,湿度增加,使得著名的马丘比丘印加古城的墙石上出现真菌、地衣及藻类。这些天然植物和菌群先附着在石头表面,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渗透进入石头实体,最终使坚硬的岩石化为细小的沙粒。当地专家多次警告,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马丘比丘古城恐怕终有一天将会消失。
相比自然侵蚀,人为破坏的威胁更大。当前,在一些战乱地区存在有组织损毁历史建筑和遗迹的行为。而在大多数国家,以“保护”之名对世界遗产进行掠夺式开发则是一个更加现实和紧迫的问题。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亚太部主任景峰所说,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过度开发和不合理使用的行为,使得许多重要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受到威胁。
重视制度设计
专家指出,要切实保护好世界遗产,必须加强制度层面的设计。以西班牙为例,该国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有关世界遗产的保护修复、商业开发、公共服务等内容,并不断修改完善,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寻求人与自然的平衡点。
墨西哥是拉美地区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该国人类学和历史学院研究中心的法学研究员波尔菲·科顿介绍说,墨西哥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除了类似基本法和总法的《考古、艺术和历史遗址联邦法》外,还有补充性质的《国家财产总法》,以及各州、市政府和一些管理机构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许多其他领域的法律如《城市发展法》、《环境保护法》中也都有关于保护历史遗迹的规定。
世界遗产的核心是人文精神。除了法的规范外,更需要提高人的认识。
墨西哥非常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教育,学校开设有相关课程,周末经常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或历史遗迹,并通过讲座等活动让学生接受历史、文化、艺术的熏陶,使国民从小形成尊重、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增强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
加强国际合作
景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强调,具有突出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超越了国家界限,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
保护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呼唤全球性的紧密合作。近期中国和柬埔寨针对柬埔寨茶胶寺的联合考古工作就是一次有益探索。
茶胶寺建于公元975年,是吴哥王朝遗留下来的主要古迹之一。由于年代久远,茶胶寺的塔殿、寺门等建筑物大部分出现坍塌损毁。为保护这一宝贵文化遗产,2010年11月,中国政府援助的保护修复工程正式启动。近期中柬首次联手对茶胶寺展开考古行动,这也是中方在茶胶寺修复工程中进行的第三次考古。
“中国专家在茶胶寺修复工程方面表现优秀,我相信在考古研究方面也会做好,”吴哥古迹保护与发展管理局考古专家温索佩对双方联合工作充满信心。
几乎与本次中柬考古作业同时,德国吴哥古迹保护工作队也会联手中国专家,对茶胶寺的须弥台沙岩雕刻展开保护实验研究。
柬埔寨也是定于本月16日至27日举行的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的主办国,相信此次大会的召开将为世界遗产保护增添新的动力。(执笔记者:袁震宇;采访记者张国英、伍海燕、尚栩、王其冰、李弘、王小舒、瞿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