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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霾伏”催人担当

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侯 露(全国政协委员、剧作家)

  近日北京遭遇沙尘袭击,游客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游览时迎风前行。 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日益严重的“十面霾伏”和“地下水污染”,也已经逼得国人不得不正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应对生态危机的总对策、总抓手。全民总动员,多一些担当,少一些推诿扯皮,从我做起,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实现“美丽中国”天长地久。

  首先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生态文明、公民环境权”应写入宪法,确立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确立公民环境权为基本权利,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从根本上保证生态文明健康发展。其次,制定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三,将《环境保护法》修改为《资源环境保护法》,增加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增加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综合性基本法律。《资源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倡导人口与生态相适应,经济与生态相适应,把生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第四,修改《刑法》《民法》及各种经济法,立足保护生态、发展环保型经济的内涵,使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在所有的法律中得到充分体现。

  要规范生态执法,严格生态司法,切实按照十八大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为人民守住资源环境的法律底线。杜绝人治大于法治、关系大于原则、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现象。加大监督,对在资源环境保护的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打击不力,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绝不姑息。改变以往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着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支持和鼓励从上到下的环境监察机构挺起腰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敢碰硬、敢执法、不再被动执法,敢于主动执法。

  倡导全民行动起来,转变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类是大自然之子,在空气和水这些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是旁观者。一夜炮竹响,处处生毒霾!既然我们的生存心态和生活方式如此直接影响着大自然,我们为何不调整生活思路和行为,善待大自然善待自己的生命?况且许多事做起来并不费大力气,滴水粒米,见之者微,若人人珍惜,厉行节约,可聚少成多、积水成渊,堵住奢侈和过度消费这个无底洞,积善成德。为了我们所在的城市的空气,怎么就不能不吃烧烤,少放或者不燃放鞭炮?为了我们家乡村边的小河,怎么就不能做到把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一切皆事在人为,每人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当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都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运用生态文明、循环发展的思维方式来分析审视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工作的现状,重新规划调整发展思路、工作思路、工作方式,重新调整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方向和力度,重新制定价值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全社会各阶层的智慧、潜能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抓紧时间埋头实干起来,我们就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闯出一条新路,就会大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共赢与提升,就会走进更加美好的生活!

(编辑: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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