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华的《被时光掩埋的秘密》以新书名《最美的时光》再版,部分铁杆书迷因书名更改,对新书产生了异议。网友纷纷在微博上发帖质疑、吐槽,“为何改名?还是原来的书名好”。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是桐华几年前的作品,为了再版,她除了对书名进行修改,还增加了几万字的全新内容。针对部分铁杆书迷抵制新书名《最美的时光》,桐华表示可以理解,但不会再将名字改回去。“我完全能理解他们的感受,说明他们都是很专情的人,也是珍惜所拥有的人。那才是他们最初的感动和美好的记忆,无形中我的确剥夺了他们最初的记忆,所以我应该对他们说一声抱歉。”然而,桐华在致歉的同时也一再强调,从我们的理智考虑与分析来说,《最美的时光》这名字更贴切。不管加印还是再版,都会保持此名字。
看得出来,桐华还是重视读者感情的。否则,她不会因为更改书名而向他们说抱歉。但是,桐华同时表示不会妥协,将坚持使用《最美的时光》这一新书名,则又让人感到遗憾。
既然知道读者们“很专情”,对《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已有“最初的感动和美好的记忆”,为何还要执意更改书名,剥夺他们“最初的记忆”呢?书作为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尤其是读者是有眷恋感的,对于一部刻骨铭心的著作,读者更是如此。既然喜欢上了,当然不允许再被改动——尤其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书名。改了名字,读者会觉得那不是原来的作品。同时,对于很多不知实情的人来说,还可能以为是一部新作品。
旧书再版,内容确实可以改动,以求尽善尽美。但改动应有分寸,更要有局限性,而不能什么都下手。改得面目全非,那还是原著吗?尤其书名是不宜改动的。一方面,在文学界以及出版界,并未形成图书再版时更改书名的惯例,这也表明了业内的态度;另一方面,图书再版时更改书名,还涉及误导读者的问题。书名是一本书的灵魂,具有“专一”属性,不应该朝三暮四,想改就改。否则,岂不乱套?
前不久,电视台对重播剧乱改名的现象,引起了舆论关注与质疑。很多人指出,电视台对重播剧乱改名,既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更是对相关规定的不尊重。尤其是同一部电视剧,在不同电视台、不同时期播出时“同貌不同名”,说轻点是让观众糊涂,说重点就是愚弄观众,甚至可以说是欺骗。而图书再版时更改书名,与此何异?不也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当然,作为一本书的名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包括作者本人,等书出版后忽然发觉书名还可以起得更好一点,这也是很正常的,但作者不能只顾一己之私,而不顾广大读者,再版时对原著改名。如果是改拍影视剧,可以改名,但再版图书,则不可以。弄不好,会给大家“新瓶装旧酒”的感觉,这就好比药商将同一药品换个名称冒充新药品,以达提价目的。这样做行吗?显然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