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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艺术公信度

时间:2012年05月2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王一川(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70年前,毛泽东同志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富于远见卓识地回答了中国文艺及文化建设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在文艺为谁服务的问题上,明确提出“为工农兵的文艺”这个方向;二是在如何服务的问题上,要求把普及与提高结合起来,从而回答了如何为工农兵服务的问题:“我们的文艺,既然基本上是为工农兵,那末所谓普及,也就是向工农兵普及,所谓提高,也就是从工农兵提高。”(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59页)在阐述这两大问题的过程中,《讲话》以唯物辩证法视野,鲜明地回答了文艺的源泉问题,强调文艺的唯一源泉只能是现实生活土壤,是人民的活生生的实际生活。同时,指出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和如何为的问题应当是随时代变化而变化的问题。

  今天,当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时,可以深切地感到,毛泽东《讲话》的基本精神,特别是它确立的为人民服务和如何为人民服务及应时而变的唯物与辩证的思想体系,对当前文化强国建设中的艺术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价值和指导意义。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根据《讲话》精神,立足当前艺术工作实际,阐发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精简评奖种类,改进评奖办法,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这里关于“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的要求,虽然直接针对艺术评奖,但实际上可以视为是对整个艺术界的艺术公信度建设的一条总要求,因为,艺术评奖的结果,会直接呈现主导性的艺术价值观及评价标准,给予全社会公众以巨大影响力,可以高度集中地检验整个艺术界的公信度。我认为,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重温《讲话》精神,就应当深刻认识艺术的当前境遇和使命,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艺术界的公共信誉或公共诚信建设,努力提高艺术公信度。

  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艺术公信度,是出于应对当前我国艺术发展新机遇和新挑战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制定,给予艺术以新的发展机遇,也向艺术家投寄很高的信赖和期待,要求他们以新的艺术精品去履行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那样,“我国广大文艺工作者对祖国和人民有真情挚爱,对国家和民族有担当奉献,对艺术和事业有坚守追求,是一支可亲可敬、大有作为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变革与转型时期,正如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那样,“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文化在推动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中的作用亟待加强;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舆论引导能力需要提高,网络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和改进;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力度需要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化走出去较为薄弱,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然会渗透到艺术领域,呈现为艺术界的一系列结构性变化,使得艺术的公共信誉度或公信度面临新挑战。

  艺术界的结构性变化及其新挑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艺术创作正从传统的艺术家个人创作向着文化产业的批量制作和市场营销转变,呈现出个人性与集体性、精神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张力,不断挑战艺术家的道德诚信、审美信誉和文化产业的商业诚信;二是艺术品传播媒介正从单一媒介向着多媒介、跨媒介或全媒介转变,把传统艺术媒介与新兴艺术媒介的矛盾凸显出来,促使艺术家认真探索媒介运用与艺术品价值呈现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媒介诚信和媒介伦理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三是艺术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从传统的传者与受者的单向传递关系,演变为新的即时双向互动关系,受众利用新兴媒介而质疑、改写、瓦解或重构艺术品题旨或艺术家创作意图的事例越来越经常地发生,从而让艺术家诚信和威信及艺术品信誉时刻处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四是长期以来被专业批评家掌握的艺术批评权力正在逐渐转移到善于利用新兴媒介而展开即时评论的博客或微博写手手中,这就向以传统媒介为表达平台的艺术批评家及其权威发出严峻挑战;五是原来集中于国家和人民团体的艺术评奖权力现在已经越来越经常地受到个人、媒体、企业或其它社会团体的干预、渗透、分解或监督,从而使得艺术评奖问题化的风险愈益加大。

  例如,有艺术家通过媒体宣传其新作如何吸引人,但观众不买账。有艺术家在赞扬声中自满自得,不愿听取公共舆论的批评建议。有艺术家甚至连本人或其团队的身份诚信都受到怀疑。有的文化产业更以低俗、庸俗和媚俗的展演取悦于观众的低级趣味。有的艺术评奖从评奖方式、评奖过程到评奖结果都遭受公共舆论的质疑,体现出艺术评奖公信度的缺失。这些艺术失信行为虽然在艺术界只属极少数,但对整个艺术行业的负面影响效应却十分严重。

  正是在上述结构性变化及其新挑战的境遇中,艺术公信度问题必然会不断被放大,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信”字从字形看,从人从言,意即人言为信。又因“言为心声”,所以“言”的本义应为“诚”,即笃实、守信而不自欺、也不欺人。《说文》:“信,诚也。”《论语·学而》:“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若没有诚信,就不知如何做人做事,必讲一事无成。儒家历来强调仁、义、礼、智、信。这里的信是基础,就是要待人真诚,讲信誉。人若无信,其余四德终不可行。当前艺术界的情形更是如此。艺术家、艺术品、艺术团体、艺术批评、艺术评奖等的公共信任,已经直接关系到整个艺术界的生命线!

  今天我们在这里重温《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九次文代会和第八次作代会上的讲话精神,就是要认真分析这些新变化和新挑战,努力为人民而加强艺术公共信誉建设,切实提升艺术公信度。

  艺术公信度是艺术品、艺术家、艺术社团、艺术产业、艺术媒体、艺术展演机构、艺术批评家和艺术评审机构等诸多关联因素的可以令公众信赖的程度。对当前我国艺术公信度建设,我想到以下几点:第一,艺术品要经得起人民群众的公共舆论检验。在艺术公信度问题中,首要的还是艺术品本身的品质信誉:是否经得起公众凭借艺术观赏活动而展开的信誉检验?第二,艺术创作者要讲公共信誉,做人民信任的艺术家。艺术品是由署名艺术家亲自撰写的还是委托团队代笔?艺术家对作品的推广口径与群众的实际喜好是否一致?来自艺术家的是否诚信的发言,会严重影响其作品的公共信誉。第三,艺术社团要有公信力,经得起公共舆论的质疑。当艺术家通过组织或加入特定的艺术社团来增强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时,这一社团具备何等程度的艺术公信度,会直接影响到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公共信誉。第四,艺术产业要讲公共信用,否则会遭到人民的唾弃。生产特定艺术品或艺术品牌的产业具备何等程度的公信度,会很大程度影响到艺术品的公共信誉。第五,艺术媒体要讲究公共伦理,做人民信任的艺术喉舌。艺术媒体如何宣传艺术品及艺术家,需要有公共诚信和公共伦理的约束。第六,艺术展演机构也要有公信度。艺术的展览、演出、播映等组织机构诚信程度如何,会影响艺术品的公信度。第七,艺术批评家要讲究公共诚信,做人民信赖的批评家。批评家对特定的艺术品的评论,会由于他本人的信誉而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公众对该艺术品的估价。第八,艺术评奖机构要有公信度,评出人民满意的优秀奖项。通过给艺术品颁奖,评价机构可以向人民群众传播优秀艺术品的价值标准,从而在宣传优秀文化、提升艺术公信度方面起到表率或示范作用。总之,我们全体艺术界同仁应当如《讲话》所号召的那样“惊醒起来,感奋起来”,像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所要求的那样“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这样,我国艺术公信度建设就会越来越好,艺术界就会成为人民更加信任、喜爱和满意的文化领域,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孙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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