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3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为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单位。作者可向所在地、所在行业的团体会员申报,军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申报。申报表格请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另行组织征集、论证,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四、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报送的选题不超过5个。
纸质版汇总表和申报表一式一份,请寄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除“新时代文学研究”主题专项和有关单位提出的写作或出版计划外,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五、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同时向部分出版社、文学期刊和其他有关单位定向征集选题和写作、出版计划。上述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申报。
六、2023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奋进新征程、书写新史诗”主题专项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倡导和鼓励讴歌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反映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文学创作。申报选题应聚焦现实题材,展示新时代的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表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风貌,表达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把国家站位与百姓视角更好地结合起来,深刻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激励人们意气风发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本专项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2、“新时代文学研究”主题专项
为加强新时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工作设立本专项。申报选题应研究新时代文学的重要理论问题;致力新时代文学重要现象和作家作品的研究和评论。专著和符合专项主题要求的个人论文集均可申报。
七、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八、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九、曾获重点作品扶持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支持项目的作者,如有关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本年度不能申报。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
十、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邮编:100013
电话:010-64489989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