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文联>公告通知

中国文联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来源: 作者:
0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研究,中国文联拟推荐中国书协理论研究处为先进集体,杨晓刚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10—59759827
  电子邮箱:wenlianxiehuichu@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
  中国文联
  2022年12月30日
(编辑:白安琪)
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