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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助力中国电影健康发展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张 成 郑荣健 何瑞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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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代表委员聚焦票房造假、刷“打分”、演员违法乱纪等话题——

  《电影产业促进法》助力中国电影健康发展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电影摄制、发行、放映等核心环节,以及影展、电影档案管理、电影衍生品开发、电影人才培养、电影评介、电影译制等多方面做了规范指导。《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也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

  在中国电影产业突飞猛进的同时,电影的商业属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也因此滋生了很多不法商业行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对规范电影相关商业行为的意义不言而喻。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是个好消息。幽灵场、票房注水在其他行业就是商业欺诈,制造高票房假象,哄骗更多人来看。《电影产业促进法》中“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等表述对于影院使用数据截流和篡改数据库工具软件修改票务数据、截留票款、注水票房、排映“幽灵场”等行为都有了明确的依法惩处依据。全国人大代表、影视演员、主持人曹可凡说,今年春节档,“幽灵场”死灰复燃,部分影院故意制造虚假“满座”。《电影产业促进法》打击虚假数据如同《食品安全法》打击造假掺假食品一样,后者是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前者就是为了保证群众的精神生活不受虚假数据污染侵害。

  近年颇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以电影打分为代表的电影评介对电影产业的反作用。去年岁末,今年初,几部贺岁大片的上映在网络上引起了口水战,而某网络售票平台的打分也被推到风口浪尖,《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的表述也为电影评论提供了法律依据。曹可凡建议,应建立公平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赵冬苓认为,很多打分高的作品,或者收视率高的作品并非是好作品,因为短期内收视率和打分都是可以购买和“刷”的,但真正的好作品肯定是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的。山影出品的《琅琊榜》和《欢乐颂》等收视率都不是最高的,像《琅琊榜》也就在1%左右,但却有高度的话题性,大家都在各种平台热议这两部作品。因此,影响力不是数据能够解决的。而《电影产业促进法》把电影评介纳入到法律范围内规范,则可以在未来改善电影评介环境,为电影发展提供健康良好发展的舆论环境。

  过去两年,“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成为热门词语,而伴随这些词语出现的过程则是明星吸毒、嫖娼等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着实辣眼睛。中国文联等单位一直坚持评选“德艺双馨”艺术家,倡导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表述让电影从业人员认识到作为公众人物,肩负着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全国政协委员、演员宋丹丹表示,“很多体制外所谓的‘小鲜肉’并没有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没有领导关心他们,而他们的家长可能一辈子挣的钱还没有‘小鲜肉’一个小时挣得多,更无从谈及行业教育。”《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无疑为青年演员的成长划定了一条法律的底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影协副主席王兴东一直呼吁依法保护编剧合法权益,此次全国政协会议上,他还建议加强对影视产业基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同时希望《电影产业促进法》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完善这方面的条文。

(编辑:秦兰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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