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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20条新政驱动文化产业发展

时间:2013年06月26日来源:《青岛日报》作者: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印发《青岛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出台了20条政策促进青岛市文化产业发展。其中,在土地政策方面,提出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报的年度公共建设和服务项目,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和扶持专项资金优先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优秀产品或面向全国推广的,优先给予30万至50万元项目支持;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优先给予10万至20万元项目支持。在投融资政策方面,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拟上市文化创意企业规范操作,对规范操作过程中正常增加的一次性地方税收给予全额补助。对企业上市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