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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亨林:去伪存真让书坛风清气正

时间:2013年04月26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特约通讯员 马力海、史晓光

《中国艺术报·维权行动》

  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在丰富的文字记载中得以生动再现和传承,在这一博大精深的历史长河中,书法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再现了时代的嬗变,也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灿烂宝库中一颗璀璨多姿的明珠。

  在时下“收藏热”的潮流中,不仅有民间藏家一掷千金购买书法名家的作品,而且在国际国内大型拍卖会上,书法作品的成交价也屡创新高,成为收藏与投资的新亮点。然而,就在众多令人咋舌的天价纪录屡屡被打破的背后,一些书法家却遭遇到仿冒作品以假乱真被拍高价而艺术家维权无门的尴尬局面,书法界希望加强维权的呼声日益强烈。为此,中国文联权保部专访了著名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名誉主席、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

  韩亨林指出,中国的书法艺术博大精深,练习书法,不仅仅是写好汉字那么简单,更可以磨练意志,陶冶情操,昌明心性。历史上有造诣的书法家,大多也是思想家、文学家,是后世学习的楷模。然而一些人功利思想严重,在利益的驱使下,将书法当做牟利的工具,着实令人遗憾。

  谈及书法界的造假侵权现象,韩亨林介绍,最常见的就是以临摹为名混淆视听仿冒名家手迹。韩亨林认为,学习书法艺术有其独特的过程和方法,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临摹。临摹本是研习书法的入门方法和必做功课,目的不仅仅在于追求形似,还要让临帖者在不断练习中,揣摩原作中蕴含的字体与笔法的精髓和神韵,去体会原作者的创作心境和艺术思想,去体味和学习书法作品中蕴藏的中国文化的追求与风骨。但是,临摹绝不能成为有些人仿冒他人作品,通过造假牟取不法利益的理由。

  除了仿冒,韩亨林认为现今书法界还存在其他侵权盗版和不良行为。有的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作仿真度极高的赝品,牟取不法利益。在一些书法比赛或展览中,有的人为了入展和获得好的名次,以提高其知名度,在创作时采用补笔或者拼贴的方式来美化自己的作品,弥补其书法技艺上的不足。有的甚至不惜花重金请人代笔参赛。此外,诸如书法行贿、艺术腐败等现象更加令书法爱好者和全社会为之痛心。

  通过去伪存真,遏止造假、仿冒、侵权之风是书法界的共识,韩亨林建议通过以下手段加强书法界的维权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权威的书法作品鉴定机构。拍卖会上赝品大行其道、书画市场鱼目混珠,在书法家维权无门的同时,书法收藏者的利益也无法保障,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没有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能够对书法真品和赝品进行准确的判断,无法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科学的意见。目前,中国书协已在真伪鉴定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成立了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中国文联和中国书协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探索,推动建立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权威鉴定机构。依托机构组织业内专家,整合技术力量为委托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司法机构办案、行政机构执法提供鉴定意见,并根据整理、提取出的普遍性侵权特征,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提供线索,从而取缔、制裁进行制假、贩假的单位和个人,有效改善艺术品市场李逵与李鬼并存,鱼龙混杂却难以正本清源的状况。

  二是要制定艺术品市场的行业规范。在当今艺术品市场逐步繁盛的背后,交易机构和个人从业门槛低、经营资质不够、证照不齐等情况仍客观存在。受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影响,一些艺术品交易者放弃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只看利益,不讲原则;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公然制假贩假,将艺术品交易当做投机牟利的新的“淘金地”,这些问题应引起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中国文联、中国书协应该立足本职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尽早修订完善艺术品交易的管理规定,并促进艺术品市场交易行业规范出台,为规范艺术品交易定下“规矩”。

  三是要规范书法展览和书法比赛。举办书法展览和书法比赛,原本的目的是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交流书法技艺、展示书法成果,让更多的人关注、热爱中国书法。但如何应对书展书赛上屡屡爆出的代笔、补笔、拼接等行为,需要全行业特别是活动组织者认真思考。应通过完善和规范比赛、展览的规则,建立曝光机制,要求参赛、参展人现场创作等方法和途径,对此类行为予以抵制,维护书展书赛的权威性和书法艺术的纯洁性。

  四是加强执法,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敢于铤而走险制售侵权书法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执法打击力度相对薄弱。在了解到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版权管理部门正计划采取措施,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书画侵权后,韩亨林认为这种思路和方法非常可取,并应该形成常态。运用执法手段,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向社会公布书画制假贩假生产链,在打击不法分子制假贩假气焰的基础上,也可以帮助艺术品消费者擦亮眼睛,识破仿冒品制作者设下的骗局,压缩伪作的市场空间,净化艺术品交易。

  五是加强宣传,提升书法从业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书法圈内有人提出“维权难,不仅耗时长,而且收效往往不显著。与其在维权上耗费成本,还不如多写两幅字的收益大”。韩亨林认为这样的思想极不可取,对侵权盗版行为听之任之,就等于对违法行为的默许和纵容,久而久之影响的是整个书法艺术和相关行业的发展。他认为,书法维权一方面要通过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行业的不断推动,另一方面也要求书法家和书法从业者从自身做起。中国文联、中国书协要通过加强宣传,提升书法家和从业者的法律素养、维权意识,从每个人做起,加强维权自觉,让书法界的侵权盗版行为无处藏身。

  韩亨林指出,字如其人,衡量一个人书法艺术的造诣不仅仅在于其技艺是否精湛,更在于他的道德品质和内在修养,艺德才是书法家的立身之本。对于权益保护部的设立,韩亨林表示祝贺,并希望中国文联和中国书协能够依托这一部门,加强书法维权工作,通过去伪存真,让书坛风清气正。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