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全面参与非遗保护进程
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公布
由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联合遴选的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名单日前出炉。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的美术绘画、北京市杂技学校的杂技与魔术表演等100个专业入选。
这是三部委就加强职业教育与民族文化建设的对接所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三部门的通知指出,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既是推动相关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此前,许多职业院校,尤其是艺术职业院校已经主动承担起保护非遗的责任,在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出了非遗保护的院校模式。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的专家认为,三部委开展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将为职业院校全面参与非遗保护的进程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非遗保护的生力军
此次入选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所职业院校。观察示范点名单可以发现,入选专业尤其是专业之下的“民族文化技能方向”基本上都可以在我国已经公布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找到踪迹。
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的职业院校,尤其是艺术职业院校一直在承担着非遗保护的责任。对我国艺术职业教育发展史相当熟悉的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顾问蒯小棣介绍说,我国的艺术职业院校绝大多数都是从戏曲学校发展起来的。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他们将培养戏曲艺术人才作为自身的使命与特色,为保护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与父子相传、师徒相授的传统非遗传承方式不同,由艺术职业院校开展的非遗保护有着自身的特点,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何华平将其称为“非遗保护的院校模式”。他认为,职业院校承担的非遗传承工作,既吸收、借鉴了传统意义上父子、师徒口传身授的方法,又结合时代的发展、现实的需要以及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进行了创新。它们与原生形态的非遗传承一道,共同推动了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
从自发到自觉
由于学校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给戏曲表演院团定向培养人才,上个世纪90年代之前,多数艺术职业院校在承担非遗保护的职责上只能算是自发的。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戏曲市场的低迷,许多学校逐渐放弃了戏曲专业的办学,转而向非戏曲、非表演类专业拓展。绝大多数学校的名字也由原先的戏曲学校更改为艺术学校。
不过,也有许多学校并没有因为戏曲市场的不景气而轻易放弃这一办学传统。比如,江苏省戏剧学校就一直坚持京、昆、锡等戏曲专业的办学,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尽管已经升格为综合性艺术大专院校,也一直没有放弃花鼓戏专业的招生。此外,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越剧、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的晋剧专业、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川剧专业也一直不间断。
而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各级政府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工作愈加重视,职业院校承担非遗保护的自觉性越发提高。2006年,在江苏省文化厅的支持下,江苏省戏剧学校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施了京剧专业“免收学费”政策,取得良好效果。此后,上海、北京等地也纷纷推出戏曲类专业免收学费政策,为非遗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扬州文化艺术学校、无锡文化艺术学校等也纷纷恢复招收扬剧、锡剧专业学生。
全面参与,全面对接
此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中,江苏省戏剧学校的锡剧表演、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的花鼓戏表演等数十个戏曲、曲艺、杂技类专业入选,不仅是对这些学校长期以来的非遗保护工作的肯定,也为职业院校进一步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推动职业院校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方面,今年,除了遴选100个示范专业点,教育部还将联合文化部、国家民委召开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经验交流会,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
在鲁昕副部长看来,推动职业院校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推动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职业院校把“授业”与“育人”有效结合,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道德素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利用职业教育改造民间传统手工艺父子师徒世代相继、口传身授的传承模式,使传承更加规范、系统、科学。推动传统手工技艺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科技进步相结合,与国际市场相结合,提升传统手工艺品的品质,打造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端手工艺品产业;服务相关民族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推进教学成果进入市场,服务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民族产品的附加价值与国际竞争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促进民族地区专业设置调整与优化。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使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更加符合国情、省情、区情,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走特色发展之路。
(编辑: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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