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作品正版化是解决互联网著作权纠纷关键
时间:2014年04月08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吴晋娜
近日,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公司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成为国内首起出版社起诉百度侵权的案件。近年来,很多与互联网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件,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日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宏光在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作品正版化是解决互联网著作权纠纷的关键。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与传统的侵权行为相比,性质上有很大的差别。一方面特定权利人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另一方面客观上又有利于广大公众使用其作品。”因此,邓宏光认为,为了解决利益纠纷,必须要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消除纷争,既有利于作品传播,又能将数字化作品这个“蛋糕”做大,让每一个利益相关方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收益。要达到这种效果,邓宏光表示,网络平台提供商要做的就是顺应整个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把数字化作品向正版化发展。
“过去百度刚开始涉足音乐作品网络下载的时候,也曾引发法律纠纷。随着产业发展,网络音乐下载经营模式发生了改变。虽然百度等网站还是免费向公众提供音乐,但也开始向权利人支付费用。”邓宏光认为,这样的模式才是一个良性的“三赢”模式,既能促进产业发展,又能让作品在网络上为公众所用,还能让权利人的权益获得法律保护,这一模式对于包括文字作品在内的传统作品数字化具有借鉴意义。
邓宏光强调,在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要坚守法律方面相应的底线,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合法权益,未经许可不能随意使用。在他看来,正版化的“数字图书馆”是互联网领域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将整个产业做大做强,让利益相关方都能合法获利,这才是像百度公司这样的新型产业巨头所应该考虑的问题。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