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国有文化企业“家底”
近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3)》。作为国有文化企业年度“白皮书”,《报告》发布了国有文化企业的最新统计数据,从产业、区域等多角度分析了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状况,对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全面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些新鲜出炉的数据,传递着怎样的信息?
从总规模看成就
打开《报告》,一串串振奋人心的数字记录着国有文化企业的发展成就。截至2012年底,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计10852户,资产总额18210.3亿元、所有者权益9452.6亿元、户均资产总额16780.6万元、户均所有者权益8710.5万元,这些主要指标均比2011年有所增长。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平均规模,国有文化企业均迈上了新的台阶。
这只是国有文化企业规模扩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市场大潮中应运而生、发展壮大的国有文化企业屡见不鲜。2003到2011年间,国有文化企业数量年均增加446.6家,2012年增加487家,总数超万家。企业数量的增长,也带来了就业人数和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张。2012年,国有文化企业年末从业人数达到113.8万人,同比增加7.0%;资产总额超1.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1%。
规模不断壮大的国有文化企业,正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脊梁”作用日益凸显。根据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2012年统计数据,虽然在全国文化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数量等指标中,国有文化企业所占比重仅为12%左右。总体来看,国有文化企业总量不大。但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等位于产业链前端的内容生产行业,国有文化企业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产出水平均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其中营业收入所占比重分别高达83.3%、64.7%。
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不仅依靠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和消费者,还要靠促使它们走向成熟的各种体制机制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文化政策:
——自2011年设立以来,中央文资办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基本涵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各个领域,为全国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成立了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健全。
——中央文资办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制度,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出资人全面述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走向常态化、制度化。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亿元。
这一系列政策无疑为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从收入看市场能力
随着转企改制的深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成为市场主体,但能否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能否摆脱扶持和补贴,从市场上获得新的动力和活力?
如今,这个业内人士曾担心的问题,有了确定的答案。从《报告》得出的数字来看,2012年,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的营业总收入达9022.2亿元,比2011年增长13.1%;实现利润总额、净利润、人均营业总收入分别达877.9亿元、773.8亿元、79.3万元,同比增长3.3%、2.7%、5.7%,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演艺企业面对“禁奢令”,摒弃大制作、大场面,回归艺术本体,探索发展新路;新闻出版企业积极拥抱数字化浪潮,推出电子阅读产品,实现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不再满足于从海外引进的“拿来主义”,不断发力自主创意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从最初面对市场的忙乱,到由压力而产生的无穷动力,由体制创新而焕发的无尽活力,越来越多的国有文化企业已能够从容应对市场挑战。
市场培育能力的增强,直接反映在国有文化企业的收入水平上。2012年,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的营业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其中,中央企业营业总收入为2825.6亿元,同比增长8.2%;地方企业营业总收入为6196.6亿元,同比增长15.5%,涨幅比中央企业高7.3个百分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从特殊管理股制度,到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从混业经营,到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随着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文化体制改革走向深入,经历市场磨砺的国有文化企业活力将更加迸发,竞争力将更加强大。
从集中度看骨干企业培育
从去年5月发布的第五届“文化企业30强”名单来看,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有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3家,占总数的76.7%,主营收入超过入选企业主营收入总和的80%。这表明,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国有文化企业的规模效益明显,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地区封锁和行业壁垒,以及文化资源尚未与资本市场实现有效对接,文化企业的规模仍不够大,即使国有文化企业也难以形成文化产业的“旗舰”或“航母”。2012年中央文化企业各项平均规模指标中,户均年末资产总额、户均营业总收入、户均利润总额分布的标准差系数分别为1.666、1.234、1.133,均显示出较高的离散程度,企业间规模差距大。此外,《报告》对营业总收入中位值进行的测算结果显示,中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的中位值远远小于平均值。
我国文化消费目前已进入快速增长期,面对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迫切需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目前活跃于国际文化市场的文化企业,也都是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巨无霸”型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也需要培养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提出,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报告》指出,联合重组是扭转国有文化企业“散、弱、小”局面,增强国有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将成为下一阶段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要鼓励相关企业通过整合资源,组建成新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推动大型文化企业与规模较小、资源相近、业务相通互补的中小文化企业实现联合重组,引导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适时组建“文化投资控股公司”,作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源流转的平台,加速推进重组。要通过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市场控制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引领我国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本报记者 杨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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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化企业发展概况
截至2012年底,全国中央文化企业共计2801户,从业人员27.8万人,资产总额5469.5亿元,所有者权益3115.2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825.6亿元,利润总额364亿元,净利润304.2亿元,均比2011年有所增长。在全部中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中,2012年“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部分所占比重为41.6%,比2011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并成为中央文化企业中营业总收入最大的部分。在2012年中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中,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新闻出版发行服务3个大类所占比重分别为21.4%、18.8%、17.4%,远远高于其他7个大类,它们合计所占中央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7.7%。
地方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概况
截至2012年底,全国地方国有文化企业共计8051户,从业人员85.9万人,资产总额12740.8亿元,所有者权益6337.4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6196.6亿元,利润总额513.9亿元,净利润469.6亿元,均比2011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仍拥有绝对多数的企业和资产,2012年,东部地区拥有地方国有文化企业4454户、年末资产总额达7472.9亿元,占比超过一半。与中部和西部相比,东部地方国有文化企业数量和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对较低,企业数量甚至出现负增长,其绝对多数地位较之2011年有所削弱。从行业分布看,2012年“文化产品的生产”部分在产出、资产、盈利等方面继续保持绝对多数地位,其中,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大类集中了三分之一以上的从业人员,在产出、资产等方面相对优势显著。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