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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川诗稿被指伪作 拍卖行称无义务辨真伪

时间:2013年12月07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殷燕召

郭小川书法真迹 资料照片

被指为伪作的手稿 资料照片

  在昨天结束的北京雍和嘉诚秋季拍卖会上,一份据称为郭小川《团泊洼的秋天》的诗稿被拍卖。郭小川是著名诗人,《团泊洼的秋天》为其代表作品,但郭小川之女郭晓惠表示,这件手稿是伪作,在拍卖前她曾告知拍卖公司,而对方坚持拍卖。

  郭晓惠介绍,1975年父亲郭小川在天津团泊洼文化部静海干校接受审查。这一年秋天,友人刘小珊来信说:“我最喜欢北京的秋天,它不仅有着洁净的高高的蓝天,而且给人们带来丰收的喜悦,唯其接近严冬,因此更富有生命力,不知团泊洼的秋天怎样?”郭小川理解了信中的隐喻,带着希望与兴奋,以这一首诗作——《团泊洼的秋天》回了信。这首诗的原稿其实用钢笔写在信纸上,至今仍由刘小珊保存,与这次毛笔抄写在稿纸上的拍品差异较大。

  郭晓惠还说,在写完这首诗后的1976年初,因政治氛围紧张,郭小川曾给刘小珊写信,要求将通信全部销毁。但刘小珊却唯独留下了这份诗作。“《团泊洼的秋天》是一位伟大诗人的创作,它代表着这样一个特殊时代,和这个时代的一个特殊的人的抗争、呐喊和呼唤,它是诗,这不是信,我不可以烧……”刘小珊后来这样写道。这份手稿被反钉在大衣柜底部,才得以保留下来。1976年10月,在“四人帮”粉碎之际,郭小川因为一次意外去世,因此在这期间也没有重新抄录诗稿流传的可能。

  郭晓惠说,其父亲郭小川是著名报人,为便于排版识别笔迹,其文稿每字一格间距较大,而毛笔书法的风格则较松散。而这次拍卖的手稿,字体肥斜,排列紧密,与其手迹迥异。拍卖前他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拍卖公司,但对方表示只负责拍卖,无义务鉴定标的物的真伪,也不能撤拍。《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依据这个规定,目前拍卖行业通行的做法是不作保真承诺,这也为一些拍卖行知假卖假、以假充真留下了空子。

  北京收藏家协会副会长王钧评价道,今年恰是中国艺术品拍卖的第20个年头,来自西方的艺术品竞价销售模式代替了中国传统的兑价销售,大大促进了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艺术品价格更是连创天价,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但与此同时,传统古董行业的观念依旧盛行,“是真是假自己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等说法颇为流行。更有甚者,如这次“郭小川手稿”拍卖,虽然拍品最后流拍,但在明知拍品存有巨大疑问的情况下,拍卖行依然执意拍卖,丢掉企业诚信,单纯追求利益,只会为艺术品市场带来“杀鸡取卵”的恶果。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