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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获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时间:2013年11月07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吴春燕

  11月6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命名授牌仪式在上海浦东新区举行,文化部正式为包括东莞在内的31座城市授牌,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代表东莞市委市政府接受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牌匾。这意味着经过近3年时间的艰苦努力,东莞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唯一、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全国单打冠军”。

  “拿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这个荣誉不容易,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东莞实施‘文化名城’战略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喻丽君说。通过创建示范区,不仅很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东莞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1年5月,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启动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东莞成为全国首批、广东唯一的示范区创建城市。以此为抓手,东莞连续两年将创建项目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公共文化水平”工程,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供给能力突飞猛进。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