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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如何活出精彩?两岸四地学者共话古建再利用

时间:2013年11月05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李 韵 邱明瑜

从浙江千岛湖整体迁移的浙派民居建筑落户上海。 CFP 

广西全州,复建的古民居梁柱底座雕刻着精美的花卉。CFP 

  青苔石砖,雕梁画栋,千百年前这些亭台楼阁里曾发生过什么?一座古建筑如同一部历史书,汇集了中国古典美学、建筑学、文学、哲学和风土人情等历史信息,是历史最真实的见证者 

  古建筑岂能“偷生” 

  近年来,我国古建筑的“悲惨生活”频频曝光:或衰落荒废,无人问津;或人为破坏,面目全非;或虽曾修缮,却门可罗雀。广东深圳南山区春牛堂,作为明代开耕典旧址,曾经庄严气派,如今却破败不堪、杂草丛生;潮州牌坊街里,牌坊、骑楼、民居、古井原本要诉说的是潮州历史文化,却硬生生被“城市牛皮廯”小广告们抢了话语权……

  尽管古建筑保护的话题时有提及,一些古建筑的境况也在人们的重视和努力下得到改善,然而,对其保护和再利用仍任重道远。

  “我国的建筑遗产存量十分庞大,而活化利用工作才刚刚开始。”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一部分由政府投入经费进行保护修缮的建筑遗产,往往陷入修缮—空置—衰败—再维修的怪圈,仅仅是‘冻结式保护’;而一些热门的建筑遗产却被过度利用,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更有甚者,将国有建筑遗产出租出去,变为私人会所,改变了文物公共资源的性质。”

  在当前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形势下,如何让古建筑活下去,并且活出新的精彩?

  古建筑也有春天 

  所谓“活下去”,是要让古建筑的躯体与灵魂生生不息:保护是让古建筑的躯体留存,再利用则是让古建筑的灵魂延续。

  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将这种遗产再利用的方式称为“文物活化”。近些年,他们在此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并累积了许多成功经验。

  2008年,香港启动“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由特区政府提供财政资助,让非营利机构以社会企业的形式把昔日古建筑进行活化再利用,争取实现保护文物与公益企业的双赢。此后,多座逾百年历史的古建筑被修缮,然后再投入使用,新旧文化在老建筑的身体里互相补足,缔造出更具创意的鲜活形态。“雷生春”便是典型案例。“雷生春”建于1931年,原是一座雷氏家族拥有的唐楼建筑。被“活化”成浸会大学中医药保健中心后的“雷生春堂”,集中药保健服务、公共健康教育、历史文化展览于一身。“雷生春”的原貌和内部结构基本保存完好,而新增的设备既满足利用的需要,也符合现行的建筑消防条例;同时,新增部分不做旧、不怀旧。除医疗服务外,“雷生春堂”也提供免费历史建筑物的导览服务。如今,“雷生春堂”吸引了大批患者及参观者,成为活化保护的成功案例。

  本着“保护价值,适当利用,面向公众,融入生活”的原则,澳门也摸索出了自己的“文物活化”模式。据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文化财产厅厅长张鹊桥介绍,澳门“文物活化”的方式有两大类。第一类是为原本功能已经荒废的文物植入新功能,让文物焕发新生。如澳门博物馆和圣地亚哥酒店就是利用昔日的军事炮台“活化”而成。第二类是对需要维持原功能的文物注入额外的合适功能,进一步增加文物的价值。“这些合适的新形式,因为充满新意而吸引社会大众多次到访,文物也不至于变成单纯的静态展示,社会效益持续增长。”张鹊桥说。

  被称为“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活化”,在内地也不断实践着。20世纪90年代,贵州省引进国际生态博物馆理论,率先在传统村落中建立起生态博物馆,迄今已在黎平地扪等地建成7座生态博物馆,基本实现了整体保护、原地保护、活态保护、自我保护、开放性保护、发展中保护和可持续保护的独特理念。

  古建筑期盼“新生” 

  关于文物建筑活化再利用的现状与未来,记者采访的两岸四地的专家学者都充满信心,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直言不讳。

  古建筑面临商业化冲击、过度开发的现象普遍存在。著名学者冯骥才将之称为:“老年人换掉了面容和心脏,变为年轻人,但他已经失去其老年人的价值了。”台湾文化资产专家施国隆也强调:“再利用是主流发展,不是另类时尚;是创造生机,不是解决遗弃;是设计美学,不是因陋就简;是永续经营,不是短期建筑。”

  然而,各种制约因素阻碍着古建筑的再利用。比如,古老的乡土建筑大部分散落在农村,与西洋建筑相比,用起来更困难;高校中缺乏相关教学,理论研究不够成熟。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吕舟站在国际视野下提出了两岸四地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比如在文物活化再利用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当地人及社会其他人的作用,如何提升人们文化传承的自觉……

  古建筑如何更精彩地活下去?两岸四地都在思考、摸索。采访中,专家学者们明确表达了一种心情:期待更多的交流、合作,携手共创古建筑的美好新生。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