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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走下去

时间:2013年10月02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王永平

  宜昌历史和文化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丰富多彩。10余年来,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开创了一条特色鲜明的保护传承之路。现有联合国人类名录1项,国家、省、市级名录分别有18项、38项、64项;国家级传承人12人,省级传承人93人;4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4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4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资源普查全覆盖。早在上世纪80年代,宜昌就以“十大民间集成丛书”整理出版为契机开展资源普查工作。2002年启动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工程,文化工作者深入到乡镇村,进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2005年,对“屈原故里端午习俗”等非遗项目进行了专项田野调查和申报工作,并实行了项目图文声像数字化管理。2008年至2009年,非遗资源拉网式普查工作覆盖900多个行政村,10000余名民间艺人的图文声像资料被录入非遗资源数据库。目前,我市研发的非遗数据库软件已在全省推广应用。

  活态传承创新路。在传承保护上,宜昌走出了一条活态传承特色之路。一是建立市、县、乡(镇)、村(社区)、传承人家庭五级传承基地(传习所)网络,建立了18家民间文化传承基地。二是出台一系列措施保护重点传承人,通过设立“民间文化高龄传人扶助金”,在政策上保护、生活上照顾,解决重点非遗传承人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一批传承人走上学校讲台,培养了一批批学生传承人;《宜昌记忆》《巴风楚韵》等一批非遗著作出版发行,全市各县市区学校都有当地非遗项目的乡土教材;长阳、五峰、秭归、兴山等地常年开展社区非遗项目培训。四是开展以对村落、区域、非遗项目集中地为主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

  广泛参与促惠民。我们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惠及寻常百姓,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走下去。一是办好特色节庆活动,通过举办“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文化遗产日”“关陵庙会”“嫘祖庙会”“长阳民歌赛”等群众性节庆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非遗保护传承氛围,为传承人展演展示、传习活动打造了宽阔的舞台。今年在宜昌举办的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中,通过中外民间艺术广场大联欢、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等方式,一批富有巴风楚韵特色的非遗项目、民间艺人登上中外民间艺术交流的舞台,展现了宜昌文化特有的魅力和风采。二是着力保护生产生活性项目的发展空间。我们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将非遗项目转化为文化产品,近年来推出了枝江布鞋、远安冲菜、采花毛尖等一批知名品牌。

  特色展示扩影响。宜昌利用丰厚的非遗资源,彰显地域风情特色,艺术再现文化内涵,不断推出文艺精品,扩大了宜昌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是文艺精品获奖数量和质量位居湖北前列。原创舞剧《土里巴人》《楚水巴山》先后获“文华大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大奖特别奖”;土家山歌《细碗莲花》荣获中国民间文艺第十届“山花奖”;歌曲《巴土恋歌》获中宣部2012年“五个一工程奖”。全市连续8届共9件作品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8件作品获全国“群星奖”金奖、表演奖、群星大奖和群星创作奖。二是创排演艺精品不断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各大景区相继开发了《盛世峡江》《三峡·我的家乡》《礼魂》《昭君别乡》《江山美人》等一批具有浓郁风情的文艺精品进入文化旅游演出市场,增添了旅游景区的文化魅力。

  健全法规强保障。2009年3月,宜昌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06年至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秭归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当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县级保护措施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为宜昌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完善保护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