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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加强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管理

时间:2013年09月05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杨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近日印发后,各级文物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为此,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通知强调,加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经费保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是新中国60多年来首次针对可移动文物开展的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健全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重点基础工作,已列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财政部透露,此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重点支持普查组织动员和人员培训、国有单位文物调查、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处理等工作。同时,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文物部门还将对各地经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对经费保障水平好、安排速度快,普查工作任务完成优质高效的省市,中央财政将在安排文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两部门指出,通过普查,可以加强文物系统的国有资产登记监管,建立覆盖全国的文物保护体系。同时,能够全面掌握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引导文化遗产资源和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两部门要求,文物普查将在已有文物数据中心的统一平台上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同时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在确保普查任务完成的同时,专款专用,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