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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发展呼唤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2013年07月24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于 力

  创意产业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新型产业。目前,我国创意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重视程度不高等问题。保护好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对于激发创意主体的创造力、推动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意产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创意产业的核心资源是基于人的智力、技巧及天分而进行的创意活动。创意产品的内涵是设计构思、创意理念,产品价值主要通过创意和创新环节的收益来体现。创意产品往往具有复制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一旦被大量无偿复制、传播利用,产品的价值就会大幅下降,直接损害创意企业的经济效益,严重打击创意者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最终很可能导致创意产业萎缩。只有加强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及时确立创意企业对创意产品的法定专有权利,最大限度实现创意产品的价值,激发创意者和企业的创意、创新活动。而且,基于知识产权价值的可估性,创意产品经过评估作价还可以吸引投资、进行融资,创意企业由此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从而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植根于产业特色,除了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还具有以下独特之处。一是密集性。创意产业是智力密集型产业,表现为创造大量以人的思维创造为内容的产品。这些产品本身的价值无法量化,只有其外化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后,才能衡量企业的资产价值。因此,创意产品必须取得知识产权,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具有高度密集的特性。二是多样性。创意产业在不同地区所包含的门类有所不同,各个产业部门智力和技能创新成果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对其依法确认和授予的知识产权类型自然多种多样。目前,法律确认的知识产权类别主要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这些类型在创意产业中都有体现。三是关联性。在创意产业价值链中,从创作者的构思和创意到转化为创意作品,再经过规模复制、生产成为批量创意产品或服务,最终经由市场交换成为创意商品和消费品,每个阶段都可能生成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它们与最初创意作品取得的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内在关系。

  立足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基于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特征,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推动企业和个人创新;建立依法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产业联盟,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交流,扶持小微创意企业发展;按照既方便法院审理和当事人诉讼,又充分满足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审判新要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编辑: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