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门启动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李菲)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12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会议强调,道德模范是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集中反映了引领时代前进方向的中国精神。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有利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不断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要突出“群众评、评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用群众身边榜样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要通过宣传展示道德模范的精神境界,礼赞他们的高尚行为,引导人们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对中国梦的认知认同。要坚持知行合一,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学习道德模范,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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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等部门发出《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选表彰了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励人们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共表彰5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过程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推荐阶段。4月,主办单位成立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成立相应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5月上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开展推荐评选活动,表彰本级道德模范。按照好中选优原则,从中遴选向上一级组委会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和总政治部在各级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系统候选人,经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和总政治部的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每类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
2.投票评选阶段。6月至7月,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为充分体现投票代表性和公信力,设社会公众、“万名公众代表”和全国活动评选委员会投票三种方式。全国活动组委会按照社会公众、“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提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3.审批表彰阶段。中央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主办单位作出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4.着力做好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省、地市、县层层都要开展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形成常态机制。要优先考虑将各级“身边好人”作为候选人推荐,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群众基础。
五、关爱模范
采取多种措施,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1.探索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使他们在就业、升学、出行等方面受到照顾和优待。
2.完善《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及时了解全国道德模范的生活状况,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
3.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运用典型力量促进公民道德建设。
2.夯实工作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层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都要做,一直抓到底,形成制度、形成规范,在道德模范评选年把做好人叫得更响,把引人进入道德状态做得更实,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奠定坚实基础。
3.重在学习宣传。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对中国梦的认知认同。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事迹为素材,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创作一批故事节目,录制播出一批广播剧,撰写出版报告文学,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组织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以及各级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坚持知行合一,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学习道德模范,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