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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维权,文联有独特优势

时间:2013年03月25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韦 文

  呼吁全国文联系统设立维权部门、建立各艺术门类作品版权资源库、设立文艺界争议调解机制、参与和推动文艺立法修法、加大维权宣传与培训工作力度……在中国文联一项问卷调查中,文艺工作者维权呼声强烈。他们表示——文艺维权,文联有独特优势

  近期,中国文联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文艺维权调研。调查对象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个人会员。调查发出问卷29589份,收回7542份。从调研反馈的结果来看,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十分普遍,依法维权意识与能力不足,文艺界维权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其中,各门类的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中曾遭受侵权的平均比例在50%以上,个别门类甚至高达70%。而当侵权行为发生后,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依法维权的意愿与能力明显不足。大部分(54.3%)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对被侵权选择不采取任何措施,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主动采取措施的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中,也多采用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诉讼所占比例较小。对于目前文艺界维权面临的主要困难,各不同艺术门类的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选择基本一致。对“法律不够健全”、“维权机制不健全”、“缺乏维权机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欠缺”四个选项选择的人数比例不相上下。这一点充分说明,当前文艺界维权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在健全维权机构、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提高维权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法律完善等各个方面都需做大量工作。

  调研发现,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倾向于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自己的权利,对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寄予厚望。在具体的著作权管理方式上,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支持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自己权利的比例较高,达70.7%,其次也有相当的比例支持自己管理(22.3%)或授权商业化的经纪公司管理(13.9%)。关于权保部门在著作权纠纷诉讼中向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提供帮助方面,选择“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理诉讼”的比例最高(约占71.5%),对权保部门帮助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通过专家咨询服务等形式参与法律纠纷解决方面有较高的期待。在建立各艺术门类作品版权资源库的问题上,绝大多数(约占90.1%)被调查者均表示支持,并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进入资源库。绝大部分被调查者(约占99.6%)均支持设立文艺界争议调解机制,争取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著作权方面的纠纷。

  问卷调查中,广大文艺家与文艺工作者对全国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提出了大量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缺乏专门的维权部门是制约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地方文联和文艺家协会开展维权工作最根本的瓶颈之一,纷纷建议应该在中国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以及各省市一级文联和文艺家协会首先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配备专门的维权工作人员,并保证维权经费。中国文联权保部的成立,对于相关工作是很大的促进。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希望文联系统维权部门能够继续加强在文艺界的调研工作,特别是基层调研,及时把握文艺界最新动态,了解文艺界的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与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切身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反映文艺界的真实状况和利益诉求,呼吁和推动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文艺立法,从根本和长远上维护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利益。

  鉴于目前文艺界维权意识普遍不强、文艺作品侵权现象严重、维权环境不容乐观的现状,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呼吁文联系统的维权部门加大维权宣传与培训工作的力度。通过平面媒体、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重视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扩大文联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对文艺界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文艺界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普遍认为,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必须依托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应当加强与这些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从而提高文艺界维权的力度和实效。不少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提出,希望文联系统维权部门能协调律师界资源,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大家希望通过维权部门在维权工作中所积累的资源,为他们推荐在文艺维权方面经验丰富、服务质量好、收费合理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从而节约其维权成本,并提高维权的效率和成功率。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