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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缔结 为中国版权保护事业注入新动力

时间:2012年06月28日来源:新华网作者:杨依军

  6月26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京缔结。“北京条约”的诞生,标志着谈判了近20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终于修成正果。随着“北京条约”的缔结,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中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落下帷幕。本次会议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16年来在版权领域召开的首个外交大会,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承办涉及版权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150多个国家、40多个国际组织的70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共商音像表演保护大计。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杨依军)26日近16时,当中国代表团团长柳斌杰最后一个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时,在场的各国代表报以长时间热烈掌声。

  随后,站立在一旁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的手与柳斌杰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随着“北京条约”的缔结,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中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落下帷幕。高锐在闭幕式致辞中表示,在北京的时光令人“难以忘怀”。

  20日上午开幕的本次会议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16年来在版权领域召开的首个外交大会,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承办涉及版权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150多个国家、40多个国际组织的70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共商音像表演保护大计。

  经过连续紧张磋商,会议通过了这份“北京条约”。条约共30条,以中文、阿拉伯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签署,详细规定了“定义”“保护的受益人”“国民待遇”“精神权利”“复制权”“发行权”“权利的转让”等问题。

  “北京条约”的诞生,标志着谈判了近20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终于修成正果。

  高锐透露,截至26日会议闭幕,已有约40个国家签署条约,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数目。“它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信号:这些国家有意批准这个条约并愿受条约制约。”高锐表示,这是很重要的一步。

  “北京条约”第25条规定,“本条约通过后即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开放以供任何有资格的有关方签署,期限一年。”高锐表示期待着条约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而广泛地获得通过。

  多方信息显示,之所以召开这次外交会议,是因为在音像表演保护领域的国际条约长期空白;会议之所以在北京举行,则显示出国际社会对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作努力的肯定。

  “短短30年间,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出色表现。”高锐在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从农业大国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变中,中国知识产权基础制度的建设令人印象深刻。

  而柳斌杰也表示,“这几年,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展显著,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作为会议的东道主,北京这座拥有深厚文化底蕴和蓬勃发展活力的城市没有辜负世界的期望。与会代表称赞会议承办方服务细致、周到,认为东道主热情的款待有助于各方在建设性的气氛中达成一致。

  对于这座正在兴起新的文化建设热潮的城市而言,《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无疑将是一种激励。北京市副市长鲁炜表示,条约以“北京”命名,是荣誉更是责任,北京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工作。

  “明天首都各大媒体将铺天盖地地报道‘北京条约’。”鲁炜说。

  担任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的柳斌杰则表示,“北京条约”的缔结是中国版权保护事业的一个新动力。中国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高全民版权保护意识,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迈出新步伐。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