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设立权益保护部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文联机关调整内设机构,设立权益保护部。5月22日,中国文联召开权益保护部成立会议。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实,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屹,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李前光与权益保护部全体干部合影留念。
赵实在讲话中对权益保护部的正式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新加入文联队伍的同志表示诚挚的欢迎。她指出,设立权益保护部,是中国文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九次文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文联工作整体格局,推动文联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文联党组高度重视权益保护部的组建工作,对权益保护部今后的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
赵实指出,权益保护是文联联系文艺家的重要纽带,这些年来,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权益保护工作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权益保护部成立后,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文艺家权益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珍惜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对外,要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内,要指导推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的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自身建设,理顺业务关系,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部室;重点加强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为文联出版、报刊改革提供法律保障,积极推动改革进程。
李前光在讲话中指出,权益保护部的成立,是中国文联发展史上十分有意义的事情,体现了中国文联党组对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文联面向文艺家维权工作全面展开。在当前涉及文学艺术侵权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下,中国文联增设权益保护部,就是为了进一步保护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更好地维护文艺家的合法权益。对文联自身来说,做好维权工作也是增强中国文联在文艺界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扩大影响的良好契机。权益保护部的同志们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由中国文联人事部主任刘漪滟主持。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夏朝华和出版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会林、副主任刘文棣等出席会议。
会上,中国文联人事部副主任郑更生宣读了中编办和中国文联人事部关于权益保护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的文件。中国文联人事部副主任郑希友宣读了中国文联党组对权益保护部负责人的任命决定。新任权益保护部主任刘晓霞和出版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权益保护部副巡视员范小伟分别发言。
权益保护部是中国文联机关新增的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和拟定与文学艺术作品有关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对团体会员、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指导中国文联所属全国性文艺家协会和地方、产(行)业文联组织开展维护合法权益工作。权益保护部下设法律工作处、维权服务处、综合处以及从办公厅划转的出版处。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