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报]高度警惕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至2011年,该院共办理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件,涉案36人,多为本单位的经济实体或者项目部门负责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占全部涉案人数的44%,凸显出实权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高。这些案件中,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高,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案件中涉及一案多人的案件有5件,占案件总数的21%。这一报告所揭示的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文化在国家战略中从未居于现在这样高的地位。《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随着文化强国国家战略的确立,我国文化产业正处在高速增长期,形成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生动局面,巨大成就有目共睹。与此同时,曾经是“清水衙门”的文化单位,正在成为受人追捧的“香饽饽”。随着大量国家资金和市场资本在短期内进入文化领域,如何用好、管好从未面对过的巨额资金,在市场中摸爬滚打的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如何抵制巨大的诱惑,就不仅仅是文化问题,而更是一个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尤其是在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一些文化企业开始上市,成为体量庞大、拥有海量资金的市场主体,这一问题就更显得突出。这正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这份报告的重大现实意义所在。
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之所以发生,从客观上来说,有相当一部分是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活和工作的文化人士,骤然面对市场经济,对市场规则、文化产业不熟悉,无意中干了傻事、错事;从主观上来说,则是利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以及对外合作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进行权钱交易。这从反面提醒我们,文化产业要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正如《纲要》所强调的,需要“加强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只有建设一支爱文化、讲正气、遵法纪、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企业家队伍,才可能在市场中减少甚至杜绝因不懂规则造成的无心之失;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堵住文化市场的漏洞,依法打击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惟其如此,文化产业才可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