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办
时间:2012年05月1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段泽林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6月6日至7月6日在京举行。本届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代表团将带着41台剧(节)目参加会演,共演出92场。开幕式文艺晚会将于6月12日在国家体育馆举行,节目大部分从民族地区选调,除专业院团外,近百名来自内蒙古和新疆的儿童以及贵州黔南州20余名农民将参加会演。闭幕式暨颁奖晚会将于7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届时包括剧目奖、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奖等在内的10类奖项将一一揭晓。
6月7日至7月5日,剧场演出将在保利剧院、天桥剧场、世纪剧院、长安大戏院举行,演出票实行公益性低票价销售。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湖北、西藏、新疆等7个省区代表团将赴怀柔、大兴、通州、中国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等地开展慰问演出。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