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报]这样的“明星”就是不该上电视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在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透露,今后将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消息一出,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其中既有拍手称快的,也有认为此举有些矫枉过正的。而在笔者看来,虽说网络红人中并不乏形象良好者,有过丑闻劣迹并不代表一直就是不良之辈,但对于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那些主动通过炫丑的方式企图搏出位、进行自我炒作的不良现象,此举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丑相对美而言,正如美不仅仅是指外在形象美一样,丑也并不仅仅是指外在形象上的丑。笔者所指的丑或所反对的丑,指的是那些公然违背绝大多数人审美标准和底线的行为和现象,比如说木子美、干露露、兽兽、凤姐、小月月之类。她们的共同点就是以“审丑”为诉求,以非主流价值观为卖点,在迎合人们世俗心理需求的同时,牟取经济利益。木子美的成名之举就是以网络日志的方式展览、炫耀和兜售所谓形形色色的“一夜情”;干露露、兽兽通过拍摄一些大尺度的不雅照片而引起广泛关注;凤姐以其极端反常的言行和特异思维占领了网络以及各类媒体的空间;小月月则以不知羞耻当众脱衣的方式博得了无数人的眼球……倘若对这类“成功”模式不管不问,长此以往必将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要问这些以畸形方式展现自我,通过“以丑为美”将自我形象奇观化而搏出位者,为何每每在出丑之后,便会走红获利?笔者认为,除了那些炫丑者的主动诉求外,恐怕还与一些包括电视台在内的媒体那种恶搞博眼球、炫丑拼收视的错误传播理念不无关联。一些媒体视关注度为传播目标、传播动力,而有意无意地架空独立原则和媒介理性。慢慢地,舆论的真实性和正义性诉求就会变得似是而非,最终形成了价值虚空的常规性娱乐化运作模式。也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全媒体娱乐化运作模式,以及自我放弃对社会主流价值和核心文化理念传播引导的行为,为那些炫丑者提供了现实世界的生存空间。如此一来,兽兽在某电视台选秀节目中当评委、干露露身穿超短裙透视装亮相某电视台综艺节目、凤姐做客某电视台新闻脱口秀栏目公然调戏男嘉宾的镜头频频出现在观众眼前便不足为奇了。
网络由于门槛较低,接触率较高而不断成为很多炒作者的首选平台。然而,如果炒作仅仅局限在网络世界,其影响总是有限的。可是一旦包括电视台在内的一些传统主流媒体不甘寂寞,在去道德化和非审美的运作过程中自甘堕落为娱乐传播机器,加入到炒作中来的话,那就很快会和网络形成互动,最终所产生的传播效果无疑相当剧烈。特别是随着人们“审丑”意识被强化和放大,这种无限制地迎合公众庸俗心理,以审丑为乐事,甚至颠倒美丑、以丑为美的时候,由通俗、世俗,进而向低俗和恶俗的演进,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如何解开这种由道义转向反道义、审美转向反审美、求真转向反真实的自我悖反的传播死结,不仅关系到媒体的良性生存,更关系到整个社会文化生态的健康和安全。作为相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广电总局,限制炫丑者上电视节目做嘉宾就完全必要并且十分紧要。而对于作为大众新闻媒体的电视台来说,既然享用着公共传播资源,就应该将公共性和公益性摆到首位,切实担负起监督环境、人文教化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无限度地向收视率投降。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