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宝成:创建“文化银行”,孵化文化产业
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推动金融业与文化产业全面对接。十七届六中全会又提出,到2016年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随着影视娱乐行业市场化开发的不断深入,以影视版权为核心的娱乐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时期;在创意设计行业,我国创意产品的产业链已经初步形成。这两个行业极有可能成为文化产业与金融成功“联姻”的突破口。为顺应这一趋势,去年初,民生银行决定成立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通过创新性的方式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目前,民生银行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正在积极筹建之中。中国是世界电影市场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去年全国电影票房收入达到100多亿元。近8年来,全国城市电影票房增长了10倍,年均增幅超过35%。201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博纳影业,上市前有红杉资本中国基金、SIGA海纳亚洲以及经纬中国等创投基金纷纷进入。而A股上市公司华谊兄弟,自2004年从银行贷款拍摄《夜宴》以来,银行贷款已成为它拍摄电影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但统计数据也显示,在中国,金融与文化产业的融合还在初级阶段,金融介入文化产业的力度也明显不足。以银行贷款为例,虽然全国文化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10年末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达到616%,但2010年全年本外币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仅276亿元。这也正是中国整个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不到3%的原因。文化企业是以“轻资产”运行的创新型企业,多以智力投资为主,拥有的主要是版权、知识产权等“轻资产”。这对以抵押担保为融资先决条件的传统金融机构而言,是个不小的障碍。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专业性的文化保险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缺乏,知识产权抵质押制度不完备,这些也对文化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构成了制约。此外,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多是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产业链后端的制作和传播环节则由大型国有传媒机构垄断,市场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在条块分割的产业结构中,文化创意的产业化无法落实,文化产业“一次开发,多次利用”的高收益赢利模式无法实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难以图利,也是制约中国文化产业和金融结合的一大瓶颈。
目前,中国正在面对一次文化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历史经验表明,人均GDP从3000美元向6000美元迈进时,将带来民众的消费升级,文娱类支出比重会显著上升,而中国正处于这一阶段。也就是说,在中国,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已经具备产业化、市场化条件,金融介入的时机基本成熟。为此建议:
一、国家应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创建“文化银行”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审批机制、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对文化企业服务专营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应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风险拨备、不良资产核销等差异化监管,提高风险容忍度,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发成本。
二、国家应抓紧制定和完善专利权、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的管理办法,培育流转市场,突破文化产业融资难的基础性制度障碍;构建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平台,公开披露文化产业信息,解决文化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对符合产业支持方向的文化企业投融资项目提供担保;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金融业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并对新增文化产业贷款或担保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重视“文化银行”融资配套服务的协调跟进,加快建立文化企业诚信体系,推进文化产业融资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柴宝成 全国政协委员)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