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种措施力推影视剧创作
近日,一部由重庆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拍摄的电视剧《追捕渣滓洞刽子手》在重庆开机。近年来,重庆市把创作影视剧作为推动文化产品生产的主攻方向,按照“规划一批、实施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节点,重点组织创作《周恩来在重庆》《解放大西南》《医者仁心》《江姐》等50余部影视剧作品。其中,电视剧《周恩来在重庆》《解放大西南》《医者仁心》等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等重要奖项。仅2010年,重庆市就有6部电视剧先后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出。
重庆的影视剧创作的繁荣与重庆市委的重视分不开。2009年6月,重庆市委召开三届五次全委会,会议要求建立重点作品论证、投入、评估、奖励机制,鼓励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要求,努力创作生产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留得下的精品力作,并提出到2012年前要推出10部优秀影视剧。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指导推动影视剧创作,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剧本讨论会和样片审看会。重庆市委宣传部成立了重点文艺项目推进组,牵头组织影视作品创作,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了重庆市影视创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影视精品创作论证立项机制,积极引导支持民营影视公司开展影视精品创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影视创作生产大格局。
近年来,重庆市还积极策划影视剧选题,狠抓影视剧的题材创意规划,在深入调研论证咨询的基础上,制定了《2008-2012年重庆市影视创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对每个影视剧项目的创作任务和创作进度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重庆市坚持内引外联,加强合作,充分调动全市各区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此同时,充分吸纳国有、民营资本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合作推出影视作品达20余部;与医疗卫生系统、工业系统等合作,创作拍摄影视剧《医者仁心》《潮起两江》《钢魂》等影视作品;与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电视剧《周恩来在重庆》,与云、贵、川三省合作拍摄电视剧《解放大西南》等。为扶持激励影视创作,重庆市先后出台《重庆市文艺精品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重庆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办法》《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办法》《重庆市文艺精品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精品剧目购买,2000万元用于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对国家级重要奖项获得者给予配套奖励,保证全市影视剧创作生产有章可循,优化影视创作生产环境。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