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 冯骥才
生态文化是一个新概念。然而,它一提出来就受到广泛而深切的关注。
首先它是从珍惜和保护生态的立场确立的。
生态文化是一个今天才起始的一种全新的文化吗?当然不是。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一边依赖于大自然,取之于大自然,一边敬畏、尊重、欣赏和珍爱大自然,并与之和谐相处。这种生态观深刻地存在于所有民间文化中。它几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正是这样的生态观,使人类得以在地球上生存与发展,直到今天。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世界各国各民族对生态保护的理念、学说、方式、经验所构成的思想文化体系可谓博大精深。生态文化从来就是人类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核心部分;它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的、核心的内涵。
然而近20年,中国在快速经济发展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中,人的环境生态受到空前的猛烈的破坏性的冲击。它直接影响乃至威胁到人的生活质量乃至生命安全。
为什么我们有着悠久的生态文明,却会出现这么强烈的生态上的自我破坏?我想,一方面由于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以牺牲生态换取眼前功利;另一方面是缺乏对生态价值及其文化的本质的认识。我们有灿烂的生态文化,却没有对这种文化的自觉。
人类的文化史(文明史)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发的文化,第二阶段是自觉的文化,第三阶段是文化的自觉。最重要的是从自觉的文化到文化的自觉这个转化,这个过程。如果没有自觉,原有文化便会失去意义。惟有自觉,才能更理性,更坚定,更有原则。历史财富才能转化为当代精神。
生态是人类生存环境中的生命状态。首先是大自然原生的状态。
自然生态是物质型的环境现实。先是空气、水、气候,其次是入口的食物。然后是人对自然的感受。由于自然生态与人的生活乃至生命存亡攸关,因此也就最受关切。
然而,生态不仅有物质性的,还有非物质的,精神性的,就是文化生态。我们在进行生态文化建设时,同样也不能只重物质性和使用性的自然生态,而忽略了非物质与精神性的文化生态。
在这里,也许有的生态学的学者认为应当把文化生态划入文化学或遗产学范畴。这可以再研究。但是我必须讲几句关于精神性的文化生态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遗产学角度看,文化生态一方面是指历史文化环境。虽然历史已去,但历史的精神仍然可感地保留在它的遗存所构成的空间里。比如一个城市的历史街区就是这个城市独有的个性精神与文化气质之所在。还有一方面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无形的、活态的。比如传统的节日、习俗、文艺和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所需保护更为迫切,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附在活人的传承上,更具生态性。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都是十分脆弱的。只要无人传承,这一文化生态即刻烟消云散,永远消失;还有另一种情况——即便传承的人还在,倘若文化生态的环境遭到破坏,其文化生态也会产生变异,名存实亡或形存而神灭。
故而,关切、珍惜和保护生态是时代的呼声,也是当代人的历史责任。那么,生态文化的提出就尤为重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中国,它直接地关系着社会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关系着人的生存质量与必需。当然,当代的生态文化如何建设是一个大课题。它既是一个庞大的具有学术内含的理论体系,也是一个可实施的文化战略。方方面面的问题有待我们去思考,但目标应该非常明确,就是一定使生态文化成为中国当代文明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