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的清明节是古代寒食、清明和上巳的节俗混合而成的一个以上坟祭祖为主并兼及踏青春游的节庆,其节日活动的时间并不限于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近世乡村清明节的一般景象是:清明前后若干天,一家一族的人提盒挑担去祭墓,然后分享供品,在野外游乐竟日,多有风筝、秋千之戏。可是,从国家开始现代化努力以来,国家力量以多种方式限制传统的节俗活动,不仅如此,现代国家的一些纪念性的活动也纳入到清明节,从而使清明节成为多种文化传统、多种文化要素、多种文化价值交集的复杂现象。
清明节在辛亥革命之后就被废除了作为国家法定假日的地位。国家现在又重新把它纳入法定假日体系。这是中国的民族文化复兴的一项标志性事件。那么,怎样看待民众以自己乐意的方式欢度这一重要的传统节日,是对国家的意识形态部门和有关行政机构的服务、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
当今的清明节仍然应该是多种习俗的复合体。国家做国家主张的事情,民众做民众乐意的事情。举例来说,既然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已经是很多学校的惯例,那么学校还会这么组织;近一些年一些地方兴起在清明对黄帝、炎帝的公祭,他们的做法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理解。此外,春游、植树等爱护自然的各种新民俗也已经在我们的社会中稳定下来,那么就让它们有机会成为清明节的习俗。中华文化的复兴体现在节日习俗上,仍然有发展的空间,一些古俗在一些地方还会不断复兴起来,例如,“旧火”改“新火”的活动仍然有恢复的价值。
(高丙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