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浙赣皖地区盛行明清古建筑买卖之风,“大到整栋古民居,小到雕花等散件”均被明码标价,更有甚者,购得古民居后,整体拆迁至异地重建。笔者闻知,惊诧莫名。自古以来,国人一向安土重迁,近些年为城市开发而实施的拆迁,也曾遭遇不少“钉子户”的顽强抵抗,而今竟能忍心将百余年风雨生息于一地的古建筑连根拔起,长此以往,国将不复有“古建筑”、“古村落”、“古民居”云尔。
以笔者之见,古民居的拆迁买卖,其行其义,皆无异于对西哲德里达等人之“解构主义”的一场具象化阐释。在这些“解构主义者”的手中,古典化为碎片,传统背离生长之地,文化徒有其表,艺术亦可一律以金钱衡量。抽象的“解构”二字被简化、庸俗化为一个“拆”、一个“卖”,而相应的,所谓“重建”则沦为“古”其外“钱”其中的怪胎。呜呼哀哉,吾辈将以何等颜面告慰先祖,民族自古以来建筑之精神又何存焉。一“拆”一“卖”,“解构”的不仅仅是一座风雨飘摇的古建筑的实体,更一举抹杀了古代建筑的工艺,异地复原的只是外观,而其建筑流程与传统技术均不可复制,即便全用原建筑材料,充其量也只是一帧尴尬的镜像,一座架空的赝品;同时撕裂了原建筑所处的时空序列。古建筑的价值所在,是由“彼时”、“此地”之双重维度交错而成的精神内涵,其抽象意义大于具象,而脱离了具象,价值又无所皈依。“解构主义者”在“此时”、“彼地”将其复制,则只看到具象的存在而将其灵魂抽离,令之成为躯壳;也阻断了传统的延续,古人遗此故居,吾之先祖生于斯、葬于斯,骨肉相附,人之所愿。无奈崇古惜今之情,终为利益所淡,何其可悲可叹也。
怪相之时代必有怪诞之缘由,我无意过多谴责那些拆迁、买卖古建筑的个人,特别是一部分持有保护意识、以古建筑不为城市建设步伐所淹没为初衷的文物收藏爱好者。重建这些拆迁的古建筑,若选址为798艺术工厂,则不失为一群带有反讽意味的行为艺术展品。除了古建筑产权归属不明,相关地区发展与保护不协调等政策上的失责外,这一怪相还集中暴露了国人对传统文化认知重外表而轻内涵的观念。收藏者片面地以为保存其外观,就等于占有其全部价值,商家更以古香古色为招牌招揽生意,而趋之若鹜者更持猎奇、赏玩态度,并不试图究其内里深层意蕴。从开发者、投资者到消费者、使用者尽皆如此,我们更像是一群走马观花的异国来客,而非以守护者姿态尽维护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的主人之责。
我们并不反对“解构”,特别不反对那些在学问层面,以对传统如数家珍、了如指掌为前提的质疑经典、颠覆权威的思想风暴。但解构的目的必须是重建,为了解构而解构的“解构”是伪解构,是故作标新立异实则毫无建树。而今天,民族传统的“解构主义者”正在进行这样的“解构”,在其“解构”的废墟上重建的,是华丽的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