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中国电视剧导演委员会2011年年会上表示,近期内不会再批准四大名著的翻拍题材立项,同时,对穿越剧的跟风热潮和外国克隆剧也提出了批评,认为当前名著翻拍贬大于褒、穿越剧缺乏正确的历史观、克隆剧忽视了当下的现实生活。这些意见和做法对降温过热的电视剧翻拍潮,防止大量盲目跟风的“剧二代”出现,不无积极意义。
“剧二代”是指那些缺乏原创性的电视剧,如以《新还珠格格》《宫》《丑女无敌》《回家的诱惑》等为代表的翻拍剧、跟风剧、克隆剧等。“剧二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对旧有的故事素材、之前成功的案例、国外优质的创意简单复制和盲目跟风。这类剧的“繁荣”反映的恰恰是当前我国电视剧产业中严重存在的创意缺失问题。大量粗制滥造、同质化、单一化、山寨化的“剧二代”刺激了资本的涌入和产业的兴盛,但长期的创意缺失、缺乏对生活的观照从根本上不利于我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产生这种畸形文化现象的原因不一而足,如制片方为了降低成本,更偏爱翻拍剧的制作;制片方盲目借助翻拍剧的知名度提高收视率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剧二代”泛滥的温床。但在笔者看来,对于以剧本为纲的电视剧来说,“剧二代”不好看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剧本自身的孱弱。
电视剧对剧本有着极高的要求。可以说,剧本的好坏直接决定电视剧的好看与否和艺术层次。而绝大多数国产电视剧,恰恰因为剧本的短板导致昙花一现。剧作乏力,与创作环境有直接关系。归结起来,原因如下:首先,打磨剧作不够精心。按照好莱坞著名剧作教师罗伯特·麦基的总结,一部电影剧本完成的正常周期至少要半年。一部电视剧要把每集都打造成类似一部精短的电影,则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国产电视剧往往几个月就可以做出一个本子,更有甚者,3个月即可完成从剧本到开机的全部过程,电视剧的最终效果可想而知。其次,编剧的潜力得不到开发。电视剧一般要几十集,鸿篇巨制可能要上百集,一个人往往是难以完成的。美国电视剧界就此开发了“创意人中心制”。创意人是一部电视剧的核心创意人员,他的手下一般会有一个团队,这个团队主要由编剧构成,他们都有署名权和相应的报酬,集体的智慧在“创意人中心制”下被发挥到最大。反观国产电视剧的创作,大多数时候,知名编剧也会组建自己的团队和工作室,但其成员多为廉价的码字工,没有关系到编剧职业生命的署名权,他们的创作积极性恐怕也被降至最低。再次,编剧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编剧的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导致创作欲望不强。很多编剧要想成名,经常会以极低的报酬,有时甚至零报酬换得署名权。不仅如此,编剧的劳动成果在各个制作环节还经常受到随意改动和侵害。
因此,尽管以行政的手段遏制这股跟风潮对原创剧作的需求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依法保护编剧们的权益,提高他们的创作积极性,如完善配套的保障编剧利益的法规和制度;提高编剧协会的地位,使编剧协会在维护编剧权益时,能够真正起到作用;加强对剧本的质量审查;从根本上重视编剧的权益,鼓励原创和创新,这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