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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墓志碑别字考

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李颖

    一、碑别字概述:

    对于从事书法艺术研究和创作的人来说,“碑别字”这个词是非常熟悉的。对于碑别字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但当时不叫“碑别字”。如宋代刘球撰《隶韵》,娄机撰《汉隶字源》等。到了清代,顾霭吉撰《隶辨》,翟云升撰《隶篇》都对汉碑中的碑别字进行了考释。而对墓志别字汇集考释的,要属赵之谦撰的《六朝别字论》,但别字数量有限。

    随后,罗振玉之兄罗振鋆撰《碑别字》5卷,这是一部采录古代碑刻俗体别字的专著,它对后世碑别字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罗振鋆卒时年仅24岁。罗振玉于1893年撰《补寰宇访碑录刊误》序说:“光绪丙戌,玉校孙季仇(孙星衍)先生《寰宇访碑录》既卒业,拟并校吾乡赵益甫司马(赵之谦)《补寰宇访碑录》,人事牵阻,匆匆未暇。癸巳夏,反自越中,简弃烦促,尽发箧中碑版,并从侪辈借汉晋以后石墨,为先兄佩南(罗振鋆)先生校写《碑别字》。”罗振玉辑《碑别字补》5卷,遂又编成《增订碑别字》一书,总计收入4000余字。罗振玉的儿子罗福葆又编辑《碑别字续拾》一卷。1985年7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秦公《碑别字新编》一书,在上述基础上再次增补,汇集了2528个汉字的12844种写法。至此,对于碑别字的研究已进入了新的阶段。

    然而,何为碑别字呢?顾炎武《日知录》卷18“别字”条说:“别字者,本当为此字,而误为彼字也。今人谓之白字,乃别音之转。”那么广义上讲,碑别字就是在碑版当中出现的别字。其实碑别字诞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此字误为彼字”。正如赵超先生所说:“中国古代墓志流行的1000多年间,正是汉字发展史中书体由隶书转向行书、楷书,并正式定型的时期。其文字形体也由俗体、异体多出,变化无端状态逐渐转向规范化、统一化”,而碑别字正是这一嬗变过程中的产物。这在唐代及唐以前的历代墓志中是十分常见的。

    北魏时期墓志就是其中的代表。如欧阳修在《集古录跋尾》卷4中所云:“余所集属,自隋以前碑志皆未尝辄弃者,以其时有所取于其间也。然患其文辞鄙浅,又多言浮屠。独其字画往往工妙,惟后魏、北齐差劣,而又字法多异,不知其何从而得云,遂与诸家相戾,亦意其夷狄昧于学问而所传讹谬尔。”显然,欧阳修将其归咎于昧于学问,其实这也是碑别字产生的原因之一。我们知道,北魏时期佛教造像、题记及墓志的大量刊刻,其中有不少就出自于平民百姓之手,他们没有过高的文化修养,书写、刊刻水平低劣,故产生别字的几率较大。同时,由于南北朝时,动荡频仍,戎狄交侵,生灵涂炭,各地文字使用情况也比较混乱。如《颜氏家训·杂艺篇》所云:“北朝丧乱之余,书迹鄙陋,加以专辄造字,猥拙甚于江南。乃至百念为忧,言反为变,不用为罢,追来为归,更生为苏,先人为老,如此非一,遍满经传。”宋人宋祁在《宋景文笔记》中亦称:“后魏北齐里俗作伪字最多。如巧言为辩,文子为学之比。”清人顾亭林看完《孝文皇帝吊殷比干墓文》云:“今观此碑,则知别体之兴,自是当朝风气。”“盖文字之不同而人心之好异,莫甚于魏、齐、周、隋之世”。

    为了改变文字使用中的这种混乱不堪的局面,北魏官方于始光2年(425)颁布大量新造的异体文字,命令民间使用。《魏书·世祖纪》第4上:“初造新字千余……今制定文字,世所用者,颁下远近,永为楷式。”说明当时不仅在民间有随意造字的现象,而且官方还运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新造文字,这样一来就使得文字的规范化治纷愈纷了。虽然这批新字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得知,但可以通过江式给宣武帝元恪的上表中窥探出这批新字的混乱程度。

    《魏书·江式传》延昌3年(514)3月表曰:“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字改变,篆形谬错,隶体失真。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辩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釐改。故传曰,以众非,非行正。信哉得之于斯情矣。乃曰追来为归,巧言为辩,小兔为■(音nou),神虫为蚕,如斯甚众,皆不合孔氏古书,史籒大篆、许氏说文、石经三字也。凡所关古,莫不惆怅焉。嗟夫!文字者六艺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垂今,今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又曰‘述而不作。’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皆言尊修旧史而不敢穿凿也……”

    宣武皇帝给江式的回复为:“可如所请,并就太常,冀兼教八书史也。其有所须,依请给之。名目待书成重闻。”于是江式“撰集字书,号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大体依许氏说文为本,上篆下隶。”但此时已距“初造新字千余”90余年了。然这并不意味着汉字从此就会出现新的局面。人们长期的书写习惯必然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从北魏末期的墓志中可以找到充足的证据。如刻于永安元年(528)11月18日的《元道隆墓志》,略加统计,就可以看出在这篇仅有449字的铭文中,碑别字就有39个之多。类似情况十分普遍,如《吐谷浑氏墓志》、《元略墓志》中都有大量的碑别字存在。虽然北魏墓志中的碑别字十分芜杂,但经过大量对比、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变化规律,正如启功先生所说:“吾于此又悟,文字孳乳,生生不息,欲求其一成不变,其势实有不能者,但使轮廓可寻,纵或点画增减,位置移易,亦不难推绎而识之”。

    二、碑别字的变化规律

    据统计,中国从古至今创造与使用过的汉字形体,总数超过50000个,但是比较常用的约5000个左右,其余大部分都是历代产生的异体字,不再流通使用。这些异体字出现在碑版之上,我们也说它是碑别字,但碑别字绝不仅仅指异体字,同时还包括假借字与异写字等等。按照王宁先生汉字构形学的观点,“共时汉字之间的构形关系包括两种情况,即异构字与异写字”。所谓异构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异体字,是指音与义绝对相同,而在构形属性上起码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一组字,例如:“■—■”、“翻—■”在表义基础构件上不同,“■—■”“■—■”在示音的基础构件上不同,“■—■”、“窥—■”在造字思路上不同等等;而异写字是指职能相同的一个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异形,在构意上没有改变,如:“■—■”、“■—■”等。

    还有一种情况,正如启功先生所说:“每一个时代中,字体至少有三大部分:即当时通行的正体字、以前各时代的各种古体字;新兴的新体字或说俗体字。以人为喻,即是有祖孙三辈,而每一辈中又有兄弟姊妹。”所谓正体字,颜元孙《干禄字书》中说得很清楚:“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所谓俗体字:“例皆浅近,唯藉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启先生的比喻很形象,不过在生活当中,祖孙三辈其乐融融、共享天伦,是值得我们羡慕的,而在文字流通领域所谓的“祖孙三辈”则会出现交流的混乱与不便。对于当时流通的正体字来说,古体字和新兴的新体字(俗体字)就是别字。

    根据对北魏墓志的大量分析,现将碑别字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异构字的应用。在文字书写的过程中,改变汉字的构形属性,但保持音、义与正体字相同。这是书写者有意识地自我创造,这种写法被他人认同后并开始流行,有时甚至会取代通行的正体字。这种现象在碑别字中十分常见。

    1.不同声符的替换:这种创造异构字的方法是基于汉字造字的基本规律,即“六书”之“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用声音相近或相同的声符去替换正字中的声符,这在先秦时期是比较常见的。这种异构字有的是延用古体字的写法,有的是当时书手新造的汉字。例如:“■”异构字写成“■”,见于北魏建义元年(528)9月7日《元周安墓志》、北魏普泰元年(531)8月11日《元天穆墓志》等;“■”异构字写成“■”,见于北魏正始2年(505)11月18日《元始和墓志》。《韵会举要》注云:“《曲礼》不嫌讳名,谓宇与禹,丘与区,禹、宇二字其音不别,丘之与区今读则异,然寻古语,其声亦同。”再如:“■”异构字写成“■”字。《说文解字》一三上虫部:“■,善援禺属,从虫爰声。”徐铉注云:“今俗别作■,非是。”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云:“■善援,以叠韵为训,援者引也。释兽曰,猱■善援,许意以■善攀援,故称■。”在此,声符由“爰”改为“袁”,见于《元天穆墓志》等。

    2.不同形符的替换:这种创造异构字的方法也是基于“六书”的规律,用意义相近的形符替换正体字中的形符。也就是在汉字的表义基础构件上有所不同。例如:“■”异构字写成“■”,见于北魏建义元年(528)7月18日《元略墓志》、北魏正光4年(523)2月27日《元引墓志》等。该异构字中用“身”代替了形符“耳”。■的本义指记往一些微妙的事物,以“耳”为形符,表示知道并记下来之义,后来用“■”字表示此义,而表示主持、负责之义则用“■”字。■作名词,指分内之事,引申指做分内之事时所处的位置,即职位。故用“身”替换“耳”,似乎更能说明职位的问题。又如“翻”异构字写成“■”,见于北魏正光3年(522)3月23日《张■墓志》、北魏天平3年(536)2月13日《王僧墓志》、北魏永安2年(529)2月27日《王翊墓志》等。该异构字中用“■”代替了形符“羽”。翻的本义指鸟上下飞翔,故直接将“■”替换了表示飞鸟之义的“羽”,也似乎使翻的意义表达得更为准确。

    3.形声字与会意字的转换:许慎《说文解字序》云:“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这正如《颜氏家训·杂艺篇》中所指出的“巧言为辩”、“追来为归”等等。而这种利用汉字组合的做法,在南北朝时期比较流行。这些会意字往往是在原有形声字的字形上加以改变。例如:“笑”字。徐铉校《说文解字》云:“笑,此字本阙,臣铉等案孙■唐韵引说文云喜也,从竹从犬而不述其义,今俗皆从犬。”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云:“引杨承庆字统异说云从竹从夭,竹为乐器,君子乐然后笑……杨氏求从犬之故不得,是用改夭形声。”而在北魏的墓志铭文中,“笑”多异构成“■”,显然表示人在开怀大笑时嘴的一张一合,当比类合谊也。见于北魏延昌2年(513)2月29日《元显■墓志》、《元略墓志》等。再如:“窥”字,小视也,从穴规声。其异构字写成“■”,将声符“规”字改写成表意的“视”字,其意为从缝隙中看,即小视也。见于北魏太昌元年(532)7月28日《元延明墓志》、北魏普泰元年(531)10月24日《穆绍墓志》。“■”是窥的另一种异构写法,从“■”从“■”,表示从门缝中看。见于北魏神龟3年(520)6月30日《穆亮妻尉太妃墓志》、北魏正光4年(523)11月2日《鞠彦云墓志》等。又如:“■”字,骨形■声,属形声字。在北魏的墓志铭文中常异构成“■”,即从身从本,表本身之义。见于北魏建义元年(528)8月11日《吐谷浑氏墓志》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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