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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为奖而生,得奖而死”的死胡同

时间:2011年08月0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董大汗

    笔者近日在采访总政歌剧团首届中国歌剧演出季时获悉,该团将其屡获大奖的一些精品歌剧剧目创编为精装版、简装版、音乐会版、演唱会版以适合各种演出条件,用不同形式满足不同观众群体的需求,受到广泛好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显赫一时的获奖作品却很快销声匿迹。而这绝不是个别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以评奖为名谋取为官政绩,一些文艺院团以评奖为名索要财政拨款。一旦评上奖,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奖金到手,各类奖项荣誉在握,所创作的剧目却随之“刀枪入库”。

    这种创作与接受疏离,生产与消费失衡的怪现状之所以屡见不鲜,一方面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文艺院团不重视或缺乏作品市场推广观念,仍然陷入“评奖是主要目的、领导是基本观众、仓库是最终归宿”的怪圈里;另一方面则是尚未真正参透文艺作品只有得到受众的欣赏、消费,才有社会价值,才有长久生命力的道理。

    精品如何被承认和选择?首要前提就是要进入市场成为消费品。演出市场不仅是文艺作品的试金石,更是其不断成熟的良田沃土。其次,好作品决不应自满自足于孤芳自赏、圈内口碑、曲高和寡。文艺要为人民发声,文艺要为人民服务。文艺作品最好的“保留”不在仓库,而是活在舞台上。只有坚持长期不断的演出、倾听观众的心声、积累艺术经验、锤炼艺术品质,才能够实现舞台艺术作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统一,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精品。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们是经过长期演出实践磨砺、经受了时间和观众检验的。相反,那些“为奖而生、得奖而死”的文艺作品必将是短命的艺术,无论其制作有多精美,最终也只能成为仓库里的垃圾。而这样的文艺创作到头来只会沦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最终成为阻碍文艺健康发展的一大恶俗。

    将文艺作品“刀枪入库”、束之高阁,不仅造成资源上的浪费,经济效益不佳,同时违背了文化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宗旨,结果是社会效益也不理想。总政歌剧团的一剧多版本的做法特别值得借鉴推广。他们推出的精品剧目,既可以上大舞台,也可以进军营连队;好舞台有精装版,边防海岛可用简装版,演职员受限则启动音乐会版,再有特殊情况还可做演唱会版。每一个版本都彰显了精品剧目的精华,艺术水准丝毫不减。这是让广大官兵、广大群众共享文化成果的好作法,是让精品走出象牙塔的好办法,是让普及与提高相统一的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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