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打击百度文库?因为它伤害的是所有读书人的饭碗,伤害的是未来我们子孙的利益,我们总不能说,再过多少年我们的子孙依然在乐此不疲地消费着盗版,同时惊叹印度和美国的文学、动漫是多么发达吧。”
“百度文库文学几乎没有有版权的。百度搜索小说,除极少数付费竞价排名的是正版其他都是海量盗版。”
这一系列颇为激烈的言辞均出自堪称国内网络文学旗舰——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近日发布的微博。侯小强表示,盛大文学旗下网站的知名小说中,95%以上在百度文库中都可以找到,并且全部免费对网友开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百度文库涉嫌发布侵权作品行为的抗议,盛大并非“一个人在战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作为我国唯一一家文字作者著作权集体保护组织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声明,支持并赞同盛大文学联合出版界起诉百度的提议,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向著作权人赔付版权使用费,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众多出版社、作家的态度更是一边倒,对百度文库质疑一片。
面对方方面面的指责声浪,百度方面仅仅发表过一次回应,称百度文库是中文互联网最大的文档分享平台,其价值在于推动文档类学习资料及经验知识在互联网上的沉淀,帮助网民更好地分享知识、交流学习经验,并非一个简单的小说阅读平台。回应称,从去年11月百度文库推出到现在,网友共上传文档940多万份(至记者发稿时止,已增加至11124637份),而80%以上的文档与教育相关,其余的则多为一些合同范文、游戏攻略、职场心得等内容。另外,百度官方对这一产品的定位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称用户可以在线阅读和下载多个领域的资料;平台所累积的文档,均来自热心用户上传;百度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用户上传的文档内容。
那么,百度文库公布大量文学作品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众多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文著协秘书长张洪波表示,百度此前就MP3下载打过官司。在这些案件中,百度往往强调自己提供的仅仅是链接服务,而不是自己为涉案作品提供了空间。实际上,目前由百度文库引发的这一事件和MP3下载有着根本的不同。在涉及MP3下载的那些案件中,他们可以说自己仅仅是提供链接服务,侵权的作品并不在自己的空间里。但百度文库里的内容,就是由网民上传后,存储在百度自己的空间里的。这种情况下,百度所提供的,不仅仅是链接,而是作品本身了。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只要百度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实际上早就有权利人和百度联系,百度都置之不理。张洪波说,传统出版物的下载次数,还是远远高于网络文学作品的,这些作品的社会影响也更大些,而且,这些作品往往还是畅销书,它们遭遇侵权的后果会更加持久。所以,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纸质媒体上的作品,因为侵权导致的损失都是巨大的,希望作家们认识到这种侵权行为给他们自身和文化出版事业带来的巨大损害。他呼吁作家们关注这一事件,关注自己作品的传播情况,并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著名出版人沈浩波表示,他已经联系了多名作家,将对百度进行起诉。著名作家邱华栋的《黑暗河流上的闪光》等小说也被百度收入“库”中。他说,自己并未授权给百度发布自己的作品。这家网站擅自发布自己作品的做法肯定是一种侵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盛大文学旗下的各个文学网站中,用户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浏览作品,对于点击率较高的作品更是如此。以起点中文网为例,签约作者的作品首先是发布在公共阅读区,一旦点击率达到一定的数量,就可以将作品放在VIP区,VIP区读者在阅读时需要支付费用,每千字两三分钱。根据作者受欢迎程度的不同,付费部分长短各有不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百度文库中的作品在本质上对于网民是免费开放的。百度文库在搜索框下提供了DOC、PDF、PPT、XLS、TXT几类文本格式搜索。免费文档可以登录后下载,对于上传用户已标价的文档,下载时需要付出虚拟积分。而这种虚拟积分,用户通过上传文档就可以获得。
据悉,上海市卢湾区法院今年3月即已受理盛大文学诉百度侵犯著作权一案,但因管辖权争议(百度在北京)而一直未开庭。本报将关注本案的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