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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师白为《齐白石辞典》再上法庭

时间:2008年05月1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李媛

    90岁高龄的著名国画家娄师白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日前将《齐白石辞典》的两位主编和某图书馆告上法院,此案即将在北京西城法院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公开审理。

    原告诉称,自己系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的弟子,娄师白之名,是齐白石亲自为其所取,意为“师从齐白石”。但在被告编写的《齐白石辞典》一书的娄师白词条中写道:“‘文化大革命’中,曾改名‘娄批白’,并声明与老师划清界限,‘文化大革命’后又改名‘师白’。”该表述严重颠倒黑白,原告从未更名“娄批白”。首先,有派出所的户籍登记可查,有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可查;其次,原告在“文革”期间一直用名“娄师白”,原告在“文革”期间创作发表的多幅作品及当时的报刊报道均可证明;另外,原告所在单位北京画院的组织证明及其同事崔某等十几位当事人的证人证言亦可证明。

    2005年11月16日,原告曾以负有出版责任的某出版单位为被告向北京西城法院提起诉讼,历经一审和二审,最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原告认为,本案的被告不但没有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继续扩大自己的侵权行为,在其重新送交某出版单位的《齐白石辞典》送审清样中删除了“娄师白辞条”,这种企图将原告从齐白石弟子中删除、不尊重原告是齐白石弟子这一众所周知事实的行为更是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收回已出售和赠予单位及个人的全部《齐白石辞典》,并在原告或其代表监督下销毁全部收回和库存的以及已经进入流通领域但尚未售出和赠出的《齐白石辞典》;判令被告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等大报以及《美术观察》、《中国艺术报》、《美术报》等全国性的专业美术出版物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经人民法院或原告修改、核准;判令被告重新出版不含有任何侵害原告合法权益内容的《齐白石辞典》5000册,其中“娄师白辞条”内容须经原告审核、修改、完善并最终确认,并用上述《齐白石辞典》更换已经出售、赠予的以及进入流通领域但尚未售出和赠予的《齐白石辞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人民币,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此案将于4月8日上午10点,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在北京西城法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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