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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建设在争议中前行

时间:2008年05月1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葛伟

    “目前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现有的授权方式如何应对海量图书。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建立起适应数字图书馆行业发展的秩序,在著作权方面进行灵活变通,提出一个有技术含量的可操作方案,让数字图书馆产业健康发展,从而让从事数字图书馆服务的人和公众一起来分享数字化成果。”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菲在4月9日召开的“数字化图书馆建设与版权保护”座谈会上说。在这次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办的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各级法院以及法律界专家学者、相关企业代表就如何降低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推动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良性发展,加强版权保护等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研讨会上,专家们就如何解决数字图书馆的海量内容和著作权保护的矛盾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数字图书馆在文化学习和传播中所起到的重大作用已成为专家学者们的共识,但是海量图书采取什么样的授权方式已经成为这一产业能够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专家们指出,数字图书馆的海量数据并不能突破著作权法适用的底限。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是一致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说,在科研机构和教育活动中,没有数字图书馆,研究活动和论文的写作等活动的效率都将会大大降低。但是,数字图书馆在对图书资源的使用上也应该像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一样有个量的限制,在同一个时间内,在技术上也可探讨流量的控制。使用的图书量受到一定的控制,也是对作者权利的保护。费安玲认为,在判定海量图书是否侵权的问题上需要对数字图书馆的公益性有个判断。国务院法制办教科司司长史敏也认为,在著作权的保护上,还需要作者个人去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完全由国家出面为著作权人寻求保护。史敏还认为,在著作权人能够主动维权的前提下,一些没有得到版权的数字图书资源,可以尝试走先上网后授权的路子,只需同时发表授权声明。王野菲说,在立法层面解决海量图书的授权问题是很困难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具体操作非常困难。数字图书馆产业发展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授权方式如何应对海量图书,解决问题的渠道要从数字图书内容和配套技术上寻找。政府对这个产业最关心的就是它运作的规范,这是这个产业良性发展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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