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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返乡农民工的文化生活——访全国人大代表、赣南采茶歌舞剧院院长龙红

时间:2009年03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郭青剑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用工需求大幅减少,导致农民工大量返乡,由此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返乡农民工由于大多对农业生产技能已基本陌生,失业后无所事事,生活比较困难,思想不够稳定;由于文化素质偏低,重新就业较难;由于技术缺乏、资金不足等问题,自主创业困难较多;有些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回来后很难适应农村的生产、生活习惯和环境。‘打工没门路,回乡没意思’,这句话准确地道出了返乡农民工的两难,但也潜含着破题的两条必由途径:让打工变得更有‘门路’,让家乡生活变得更有‘意思’。”全国人大代表、赣南采茶歌舞剧院院长龙红这样对记者说:“解决‘没门路’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加强对他们的创业支持力度等。而解决‘没意思’问题,就需要我们重视返乡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龙红分析说,返乡农民工之所以觉得“没意思”,有如上所述就业前景和物质生活环境差异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与当地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不足有关。探索返乡农民工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关乎长远的制度保障。因此,龙红提出,我们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都要符合农民及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贴近他们的生活,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

    第一,要改进并完善农村文化活动,提高农民的参与率,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要针对返乡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和地域性,充分发挥农民工的能动性,开展多样化的文化活动,以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第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与返乡农民工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有机整合地方相关组织机构的资源。地方各部门应联合牵头,定期举办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增强农民工的参与性和互助性。文化中心建设可与乡镇党校、政校、广播电视、体育健身、成人教育、科普培训场所等综合考虑,努力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村级以建立综合文化室为主,可将党建、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图书阅览、体育健身等相结合,做到“一室多用”。

    第三,品味乡音乡韵,感受民俗文化,让离家多年的外出打工者重温乡土艺术的魅力,这是当地政府开展基层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一。农村文化相对滞后是不争的事实,但农村不是文化的荒漠,农村文化具有鲜明的特点,它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乡土文化。按照“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要求和“就近、方便、经常”的原则,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第四,要努力推进以激发农村内源性动力为主的“种文化”,与政府部门的“送文化”良性联动。文化也要播种,也要开花结果。为使农民“种文化”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一是要在“种子”的选择上力求“特”而“精”。本着“小型、方便、多样、普及、经常”的基本目标,结合实际,精心挑选出一批特色文化精品来进行“播种”。二是要在“种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上力求“特”而“新”。在“种文化”过程中,坚持两条腿走路,“内力”、“外力”一起使。所谓“内力”就是文化活动本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种文化”主题活动来培育、发展和壮大文化“种子”。所谓“外力”就是为文化种子的产生、培育积极创造条件。

    第五,支持民办文化。在办好三级文化馆、文化站主阵地的同时,充分引导社会力量来参与办文化。民办文化是很好的机制,有很大的市场,也是最好的“种文化”。这方面要积极引导、鼓励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去办一些私人博物馆、袖珍博物馆、特色博物馆等。其实,大量的文物都在老百姓手上,但是我们可以给平台,给政策,降低农民自办文化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文化活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文化面向社会得到共享。针对中青年农民工需求,建立农民书法家协会、剪纸协会、摄影家协会等,组织开展农民青年歌手大奖赛、农民才艺展示等,活跃丰富他们的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民间艺人作用,积极组建农民艺术团、民间艺人特色文艺团队,扎根农村,亦农亦艺,培育新人,传承历史。加强政策扶持,培育新的文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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