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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关于开展“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名师及学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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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区、市)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中宣部、中国文联决定开展“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名家传艺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培养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青年文艺工作者强起来,我们的文艺事业才能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生动局面。”中青年文艺人才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后备力量,也是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的重要有生力量。为切实加强中青年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中宣部、中国文联决定联合开展“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以名师传艺为核心,以项目扶持为牵引,综合利用各种培养手段和竞争择优机制,充分发挥文联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汇聚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合力,传承文脉、传承艺德,力求为中青年文艺骨干成长成才搭建高规格、系统化、机制性平台。
  该计划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个培养周期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00余名各艺术领域名家大师和100名左右中青年文艺骨干,统筹运用名家传艺、集中研修、项目扶持、创作采风、推荐展示等手段,力争经过12年(四个周期),到2035年推出约400名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和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二、选拔对象和范围
  突出高端引领,坚持优中选优,从全国范围内在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文艺评论等各艺术领域精心推荐选拔一批艺术贡献突出、行业影响力大、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担任导师;精心选拔一批发展潜力大、重点紧缺专业的文艺骨干人才作为学员,综合运用各种培养手段,全方位助力人才成长成材。 
  导师拟选范围包括:中国文联主席团成员、全委会委员;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各艺术门类代表性领军人物、各艺术门类终身成就艺术家;其他符合条件的名家大师等(具体标准参阅附件1)。
  学员拟选范围包括:1.符合条件的入选国家文化英才培养工程的文艺界人才优先推荐(含2021年入选的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曾获本领域国内外重要奖项或重大表彰的、参与国家重大题材主题创作工程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文艺骨干,以及新文艺群体高层次人才,核心文艺创作团队骨干人才等(具体标准参阅附件2)。
  三、推荐选拔名额
  (一)导师名额:导师由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级文联差额推荐产生,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推荐不同艺术领域、不同专业门类名师共4-6人。首期全国拟选拔120-140位名师纳入“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导师库。
  (二)学员名额:学员由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文联差额推荐产生,每单位推荐学员4-6人,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每位学员需由两位业内专家提交推荐信。如有符合条件、培养潜力较大的学员,经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可酌情增加推荐名额。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省级文联根据通知要求和选拔标准,成立评议小组,按照民主评议、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组织填写《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导师及学员推荐表,并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人事部)。
  (二)资格审查。“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查。
  (三)专家评审。组织各艺术领域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研究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四)社会公示。将拟入选名师及学员建议名单报“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向导师发放聘书,正式通知学员入选培养计划,组织学员与导师进行结对传艺,并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签订培养协议。
  五、名师履职方式及有关待遇
  选聘的名师应结合学员实际,向“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员三年培养计划。在三年培养期内,名师采取面授或远程授课等方式对学员进行单独结对指导,对学员在艺术创作上手把手帮带提升,鼓励学员在导师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重点工程、重要创作等项目中进行培养锻炼。
  入选名师由“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统一发放名师聘书。对承担培养任务的导师每年拨付传艺劳务津贴。为保证培养质量,一个培养周期内1名导师原则上同时培养不超过3人。
  六、入选学员培养扶持方式
  入选“名家传艺培养计划”的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名家传艺培养计划”师资库选择1位名家担任导师,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一等灵活方式,统筹做好学员与导师双向结对。学员可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主题、重要时间节点,申报有关文艺创作、学术研究、展演展示等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正式予以立项扶持。每年度分批次组织学员开展集中研修培训,不定期参加“送欢乐下基层”“圆梦工程”“文化进万家”等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和创作采风实践活动,组织展演展览、作品研讨、宣传推介等活动。探索选派符合条件的学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配到基层党政机关或宣传文化单位挂职锻炼。 
  七、有关管理制度
  加强培养全链条全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导师学员双向选择制度、双向评价制度,完善导师学员动态退出机制。“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对导师及学员进行年度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对于传艺活动不积极,连续两年评定不合格,存在与党离心离德、违纪违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以及产生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导师及学员,经“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可终止其导师或学员资格。
  八、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名家传艺——新时代文艺英才培养计划”是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真正把各艺术领域德才素质高、发展潜力好,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
  (二)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于 11 月20 日前将各项材料提交“名家传艺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报送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各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其中推荐报告应对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附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及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包括:
  (1)人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研究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等。
  2.报送要求。本次推荐工作采取线下申报方式。推荐报送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文档(刻录光盘)1 份,纸质材料用 A4 纸打印(正反面),每位人选的推荐材料单独装订。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扫描成 PDF 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 15M,如超过可以分为 2 个以上文件)。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公告通知中下载。
  联 系 人:中国文联人事部  逄锦来  宋世鹏
  联系电话:010-59759835  010-5975985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文联人事部,邮编100083
  附件:
中国文联     
2023年10月30日
(编辑:魏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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