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文化强国”精神,选拔音乐佳作,推出音乐人才,展示音乐成果,促进音乐繁荣,我们决定在成功举办“放歌中华”首届大型音乐展评活动的基础上,举办“放歌中华”第二届大型音乐展评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词曲作品,选拔优秀歌手、乐手。有关事项如下:
一、展评主题:祖国,时代,人民;创新,发展、繁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方文化艺术院、中国大众音乐协会、中国音乐学会
协办单位: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华综艺网、北京盛世风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三、参与对象:全国各地专业、业余词曲作家、作者,歌手、乐手,音乐教师,艺术院校及中、小学学生,文艺院团工作者等。
四、参展要求:
1、词曲: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及生活、艺术气息,题材、形式不限,要求原创和简谱;
2、歌手:分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和组合四种,曲目不限,以演唱新歌为佳;
3、乐手:分西洋乐类(小提琴、大提琴、铜管、木管、打击乐、萨克斯等);民乐类(笛子、笙、唢呐、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木琴等);键盘类(手风琴、钢琴、电子琴等),曲目不限。
五、奖项设置:由知名词曲作家、歌唱家、音乐专家和资深音乐编辑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参展音乐种类和作品比例,分成年组和少儿组,分别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结合现场命题创作和演唱(奏),评选出“十佳作词、作曲”和“十佳歌手、乐手”,并增设“未来之星”荣誉奖(少儿组)。
六、获奖权利:
1、词曲作者、歌手、乐手:①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十佳” 同时颁发奖金2000元);②获得正式出版的《放歌中华”第二届全国大型音乐展评获奖作品集》及演唱(奏)光盘;③推荐成为主办单位会员;④向有关电视台、网站、文艺团体、演艺公司、音乐制作单位及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推荐;⑤获“十佳”及金、银奖者个人照片及简介在“中华综艺网”专栏介绍。
2、分选区、指导教师:颁发最佳组织奖、最佳园丁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七、参展须知:
1、词、曲作品:限寄1-3首(篇),组歌、组词限一部,多寄无效。A4纸打印(无条件者曲谱可抄写)邮寄,也可发电子邮件;
2、歌手:自选1首歌曲,刻录成演唱光盘,同时提交歌词曲谱;
3、乐手:自选1首乐曲,刻录成演奏光盘,同时提交曲谱(简谱或五线谱);
4、合唱:自选歌曲1-2首,刻录成演唱光盘,同时提交曲谱;
5、以上作品一经参展即视为授权,组委会有权采用并出版(播放)。
6、以上作品(邮寄和网络提交)均务请标明姓名,附100字左右个人简历1份(单位的200字),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演唱、演奏光盘请挂号或快件邮寄,以免丢失。
八、截稿时间:2013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展演时间:2013年8月 地点:北京
欢迎各有关单位统一推荐、选送;欢迎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分选区。组委会将根据情况颁发最佳组织奖、最佳园丁奖荣誉证书和奖牌(杯)。
邮寄地址:(100025)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都会国际12F“展评”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52488900 52488918 电子信箱:fgzhzp@126.com
联 系 人:杜 宇 李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