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谕六言”碑:明代道德教化的见证
在北京科举匾额博物馆中“供奉”着一块年代久远、字迹模糊的石碑。石碑约半米高,放置于石座之上,背后衬以做旧的、雕刻着二龙戏珠和“圣谕”二字的木质牌坊,平添了一份庄严。而前面的石碑却显得陈旧而朴实无华,游客需凭借旁边墙上的拓片,才能辨认出石碑上的文字和简单的花纹,上面篆刻着“孝顺父母 尊敬长上 和睦乡里 教训子孙 各安生理 毋作非为”二十四个字。这块石碑究竟有何来历?如此不起眼的石碑为何却被精心保管?
这块石碑篆刻的文字即为明太祖朱元璋的“圣谕六言”。据记载,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推崇“为治之要,教化为先”(《明史纪事本末》)的治国理念,提出在民间宣扬“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的道德标准,后被称为“圣谕六言”或“教民六条”。圣谕语言简练,内容平实,对仗工整且朗朗上口,在朝廷的大力推动下很快深入人心,使百姓耳熟能详,对于明代社会乃至后世的道德教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宣讲圣谕的活动几乎贯穿了整个明朝。据考证,圣谕宣讲主要依靠三方面的力量,首先是政府组织的,以基层政治组织为主体教化百姓。宣讲方式大致以明嘉靖年间为界,前期被称为“洪武模式”,即由乡里老人或盲人手持木铎(古代类似于铃的金属器物,金口木舌,施教之用)沿道宣讲圣谕。据记载,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传令天下:“每乡里各置木铎一,内选年老或瞽者(盲眼人),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可见明初圣谕宣讲即有了一定的模式,反映了明太祖对于圣谕宣讲及民间道德教化的重视。然而,早年的圣谕宣讲方式单一,效果不佳。明嘉靖年后,在乡约中宣讲圣谕逐渐取代了木铎。乡约是明代官方认可的一种民间基层组织,以推行教化为目的,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聚会场所。宣读“圣谕六言”是乡约聚会中的核心内容,在明万历年间,政府甚至颁布法律规定各地建立乡约宣读圣谕。有史记载,“独赖乡约圣谕,朝夕宣扬”致使“民兵不呼而自集,城守不戒而自严”,可见乡约宣讲圣谕对教化百姓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乡约等基层组织大力推行“圣谕六言”外,明朝许多宗族的族规家规的制定也以“圣谕六言”为核心,族规家规的第一条往往就是“圣谕当遵”。明朝人认为,圣谕中包含做人的基本准则,遵循圣谕才是做好人的基本标准,不遵循则是恶人,因而“圣谕六言”成为族规家规的金科玉律,要求族人必须遵守。之后才是诸如和睦邻里、和睦宗族、谨慎婚姻、谨慎择业等方面的要求。此外,各家族在祭祀祖先之前,或是每月固定时间也会将全族聚于祠堂,由族长或族长指派的专人向全族宣读宗谱、宗法族规、祖先历史以及宣讲“圣谕六言”,定期对族人实行道德教化,使得圣谕深入各个社会组织的基层,实现道德教化作用。许多王室宗族甚至在家中设立圣谕牌,并设立严格的宣读圣谕的礼仪。要求每月朔望之日宣读完圣谕后,到摆设圣谕牌位的香案前行五拜三叩之礼。
此外,士人阶层也是宣扬“圣谕六言”教化百姓的重要主体。士大夫主要通过成立地方会社来宣扬圣谕。如明嘉靖年间,颜钧成立的“三都萃和会”,据记载即是“会中启发讲修,无非祖训六条”。同样,明万历年间沈鲤组织的“文雅书社”要求将圣谕写成牌匾,悬挂于门上,使子弟“朝夕出入,仰瞻明命”,进而为乡间百姓做出榜样。此外,书院也是士人阶层宣扬圣谕的重要场所,《虞山书院志》记载:“凡书院讲乡约,堂上设圣谕牌,台上设讲案。”宣讲圣谕时同样配有复杂的礼仪,甚至有类似于宗教唱诗班的“排班”,在宣读六言之外,还包括歌诗和等演唱内容,不仅有明确的分组宣唱安排,还有何时揖、拜、叩首等复杂的礼仪规范。
(编辑: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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